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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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杨洋都江堰市人 21岁。
5.14我家以及邻居三家人被房屋被社会人员强制摧毁,在并没有出示相关手续。导致自身财产受到摧毁。那天,我家家具家电都在里面,损失严重…… 在法院都没有下强制执行通知书,也没有城管执法到场的情况下是是一种非法强拆迁,违反(房屋拆迁条例)。他们拆迁方叫来社会人员(60人左右)几个人强制把住户抬出去,甚至用棍棒狠打装载机强推毁。。我们说把东西搬了你们再推嘛,他们说“政府晓得赔你们新的……”,拨打都江堰市110结果派当地110派出所出警,但他们不作为…睁只眼闭只眼。放任百姓财产被毁… 远远警车停着等,等到社会人员 走后才来…事后一种形式主义,到现在5.16为止,我家的案件还没有得到立案侦察… 社会人员走后扬言说:“政府叫我们来的,叫你们快点搬,这就是不搬的下场,还不搬后果更严重……”
因为是社会人员来路不清,还顺手牵羊,抢走现金……
我妹妹马于棠是地震孤儿,去年5.12大地震中父母双亡,在百度上直接用名字搜索都能看到相关消息,有别人(中国人寿、民政局以及好心人等等)捐献的物资都也在这次事件中被劫走或者彻底摧毁。中国人寿捐献的大量书籍,和香港爱心人士捐献的礼物,还有俄罗斯去得到的奖杯……都一一被毁
我母亲,5.12在地震中受伤,因为地震前就要拆迁,地震后在双流第一人民医院2个月不到就回来疗养,等待拆迁办来协调沟通、调节…至今没有好好协调就来推了… 为什么啊?。这还不够配合工作?当时出院的时候都是开的证明说是回去拆迁房子。所以迫不及待的出院配合工作……(现在还有证明),我妈回来在床上躺了几个月也不见的有拆迁办的来协调沟通拆迁事宜
我婆婆,66岁,因为老年人,不知道存钱在银行。在几个月前,他女儿给的2万多(我小姨妈给他的房屋拆迁费)也被盗。反正下落不明。
我15号找了成都很多媒体(电话)要求他们派记者采访……要不无回应。要不成都某台说。政府给台领导打过招呼,不能报道拆迁等敏感性话题…… 所以他们台里不出记者…… 我到都江堰市公安局报案。可他们说去当地派出所报案。(明显的封杀,)我想到检察院去法院去(当地县级)是不是也会被封杀?
当地派出所的形式主义…相当不作为…让百姓感到心寒。
我们现在是维权无门,难道在新中国的法制社会,还要用百姓以暴致暴? 共产党执政为民。初中生都学过,党是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可下达到地方政府就只手遮天!!!难道权利和金钱勾结就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强制拆迁是可以的,为什么要用暴力手段呢?法制社会为什么不尊重法律呢?法院通知过后,即使你强制执行也是有法律根据的,我们不会觉得委屈……也不会觉得冤枉……
我不是一个钉子户,为什么这样说呢?。拆迁方和我们协调不够,采取强硬手段是造成今天这样结果的主要原因。我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我在维护我的合法人身财产安全……我不的钉子,我更不是刁民
现在不是拆迁的问题,是侵害人民财产财产侵害罪,黑社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但是派出所居然不立案,我报抢劫案也不立?都江堰市公安局说是拆迁,???这还叫拆迁吗?…这是一个刑事问题…侵害公民财产.为什么不立?… 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 败笔,中国还有能为法律说点公道话的地方吗? 希望政府为百姓主持公道。 本着为民做主的态度。希望媒体发挥正义的力量,舆论的力量。要求公安部门立案侦察。不蒸馒头我蒸口气 。强烈要求立案!!!!
今天已经是18号了。我们财产损失 没有得到公安登记…… 也没有警察来立案。 虽然政府随便说了 要求写财产清单,但又不陪给我?起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