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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耍年休应该如何处理

关于多耍年休应该如何处理

我是05年6月1日和公司签合同的,08年公司给我们耍了5天的年休,但是那时管理人事的人员给我们说的是今天耍去年的,所以有其它几个同事是07年2月到08年2月的合同,所以08年没有耍成,说要09年耍;然而我们以为是今年耍去年的,所以我今年5月份就耍了5天的年休假;当然我5月31号合同就到期了,因为我也不做了!结果人事部突然新补充休假规定:也就是当年做足几个月的对应耍几天(符合相关规定);但是这样补充规定是在我耍之后都结算工资了就规定出来了!而且我们规定一个月事假到2天就没有奖金;
因此:虽然这样的规定是符合的,但是人事部门没有讲清楚给我们造成这样的误解,而且我们耍年休都是5天一起耍(多半是老板安排);耍了就没有效益奖;比如我:现在是耍了5天没有效益奖,然后合同到期但是算起来,我的年休假只才1天,我耍了5天,经过同意的;就要扣4天的工资(4天事假),而且我们制度规定,一个月事假满2天没有奖,那我的奖金也没有了,而且还要扣几天工资,我觉得心里很不服,因为是公司没有说清楚,然后相当于欺骗的行为;我想问这样的年休多耍扣的方法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做才可以拿回我应该得的?虽然只有几百元钱!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政策和公司对堂说(老板说话很厉害);
补充:而且我的提成从去年托到今天都还没有发给我;也是几百元;说怕设备在外面出问题到时候好扣钱,那请问我的那个提成是这次我离开一起结算给我还是应该等他肯定了那边客户设备了才打到卡里面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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