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德州市平原县公安局与一妓女给设计了
你好!8月9号早晨10点多钟我坐车赶往平原县城与一网友谈工作事宜,再谈完后走出商务宾馆大约100米左右的地方被两个自称警察的人挟持说网上有个逃犯要求回派出所验明身份证,到达公安局后一姓孙的队长带领手下改说有人举报并说谈工作事宜的网友已招认嫖娼为由将自己屈打招认根本没有发生的事宜,并私自取走我皮夹里的钱拿去吃饭,更甚至威逼我说出银行卡密码因自己不知密码输错两名工作人编挟持自己拿身份证更改密码其中更是以无人作证为由对我大打出手,将钱取走后更以嫖娼罪随意对我处罚.....请问律师在中国这样一个法治社会执法人员就如此猖狂大胆行骗作为中国公民我怎样才能为自己洗刷冤屈,我是不是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