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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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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立 案
     受害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及高检、高法查处打击商业领域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渎职侵权、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案件。根据胡主席对司法工作原则的“三个至上”指示、周永康:对政法工作的要求精神、国务院新闻办13日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要求及最高检:《举报职务犯罪有功最高可获奖20万通知》。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此案是典型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贪商勾结、乱用职权、以权谋私、套贷洗钱、中饱私囊、商业贿赂、侵吞国拨土地、资产,侵害群众、国企职工利益,其社会影响比“嘉禾”案有过之,涉及财经金融、政府官员、行政职能部门包括计委、建委、国土规划、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上下勾结、涉及公安人员、社会影响面之大、案涉辽宁及锦华房地产在全国几百亿以上,以权谋私不法资产及背后中央高层总老板!可称全国惊天大案!比美国“房地美、房利美”案有过之!请市检察院长重视!
   受害人举报维权!再次申请立案!详查受害人维权的《行政诉状》、《行政上诉状》、《网络起诉书》、《再审申请》、《抗诉二审》、《原告指控》、《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一、二》、附件《十大罪状》、《查清事实、依法判案一、二、三》、《驳房产管理局》、《第三人答辩状》及相关涉案资料证据!
   受害人并提供很多相关证据线索!

       举报维权申请立案受害人:殷  光  抚顺市戏曲艺术剧院退休职工
                                 联系电话:0413-8100837
                                 2009年5月25日

举报维权

状态:已解决         
发布者:        yinguang
时间:        05-19 11:18
地点:        辽宁 辽宁
类别:        行政诉讼
积分: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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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法颠倒黑白、枉法裁定,可不可以在高院提起行政上诉?

中法颠倒黑白、枉法裁定,可不可以在高院提起行政上诉?公开开庭审案、全程音像录实记案、公诸于众?
   一审两次不公开开庭审案不到30%作出营私舞弊、权钱操控、自导自演的裁定;二审长达8个半月(审案超限),作出不审既判、颠倒黑白、枉法裁定!
  申请再审,既不查案又不审案,只谈一次话(不到15分钟),就作出早已拟定的自导自演、颠倒黑白、满嘴雌黄的驳回申诉。注:此案早已破获,贪官一个个被揪出,上级的批示恢复原貌根本不执行,继续欺骗、蒙蔽受害人!进行贪赃枉法的交易!
   为什么申请再审让受害人在返回民事诉讼?!注:原告2007年8月28日向新抚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锦联开放商下达了传票,取回诉状答辩后又为什么说民事诉讼不予立案,让提起行政诉讼(百般刁难)?!二厅内勤中法申诉办案李迪,现在又为何再让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拿受害人当球踢!继续维护违法犯罪!受害原告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抢劫合法的法律?!
   咨询:申诉时限是多久?原告请不起律师,是否给立案?需要什么手续?




高峰


高峰
律师        476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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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18883331386982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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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时效是2年,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申请再审可以再原法院,也可以到上一级法院。
2009年05月19日 21时25分(专家意见 仅供参考)

         




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便民十七条》、沈德永:“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口号、王胜俊:要把廉洁公正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最高法院:确保公正廉洁成为法院面临最紧迫任务、“五个严禁”是一剂防治司法腐败的猛药、高院对法官追责十分必要、
王胜俊: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有“四个新提高”、最高检:《举报职务犯罪有功最高可获奖20万通知》;
   胡主席对司法工作原则的“三个至上”要求、周永康:对政法工作的要求精神;
国务院新闻办13日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要求。
受害原告家居抚顺市新抚区站前三十四方块,合法平安居住30多年,因2003年4月14日贪商勾结、搞欺骗、掠夺、暴力、强盗式非法拆迁,人遭多次暗袭、围攻,家产、财物被多次打、砸、盗、抢、烧,洗劫焚烧一空后,又在2005年11月2日晚家被非法偷偷铲平(既无行政裁决、又无法律判决、更无任何协议、无任何补偿)。全家流浪社会6年多,有家变成无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依法原貌恢复本居民合法占有者的家园!赔偿家产及6年经济、精神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原告要求公开开庭审案、媒体曝光,以规避司法腐败暗箱操作。此案是典型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贪商勾结、乱用职权、以权谋私、套贷洗钱、中饱私囊、商业贿赂、侵吞国拨土地、资产,侵害群众、国企职工利益,其社会影响比“嘉禾”案有过之,涉及财经金融、政府官员、行政职能部门包括计委、建委、国土规划、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上下勾结、社会影响面之大、案涉辽宁及锦华房地产全国几百亿以上以权谋私不法资产及背后中央高层总老板!可称全国惊天大案!比美国“房地美、房利美”案有过之!请中法院长重视,秉公、依法办案!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根据《宪法》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着《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三十九条….
  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的《行政诉状》、《行政上诉状》、《网络起诉书》、《再审申请》、《抗诉二审》、《原告指控》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及《再审条件》规定。参照《宪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  建筑房[2003]252号,《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一、二》、附件《十大罪状》、《查清事实、依法判案一、二、三》、《驳房产管理局》及《第三人答辩状》及部分相关证据资料。
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开开庭再审申请。

                                     申请受害原告:殷  光
                          联系电话:0413-8100837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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