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维权
申 请 立 案
受害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及高检、高法查处打击商业领域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渎职侵权、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案件。根据胡主席对司法工作原则的“三个至上”指示、周永康:对政法工作的要求精神、国务院新闻办13日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要求及最高检:《举报职务犯罪有功最高可获奖20万通知》。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此案是典型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贪商勾结、乱用职权、以权谋私、套贷洗钱、中饱私囊、商业贿赂、侵吞国拨土地、资产,侵害群众、国企职工利益,其社会影响比“嘉禾”案有过之,涉及财经金融、政府官员、行政职能部门包括计委、建委、国土规划、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上下勾结、涉及公安人员、社会影响面之大、案涉辽宁及锦华房地产在全国几百亿以上,以权谋私不法资产及背后中央高层总老板!可称全国惊天大案!比美国“房地美、房利美”案有过之!请市检察院长重视!
受害人举报维权!再次申请立案!详查受害人维权的《行政诉状》、《行政上诉状》、《网络起诉书》、《再审申请》、《抗诉二审》、《原告指控》、《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一、二》、附件《十大罪状》、《查清事实、依法判案一、二、三》、《驳房产管理局》、《第三人答辩状》及相关涉案资料证据!
受害人并提供很多相关证据线索!
举报维权申请立案受害人:殷 光 抚顺市戏曲艺术剧院退休职工
联系电话:0413-8100837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