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房产网
抚顺市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总经理: 未提供 联系电话1: 7480238 联系电话2: 联系人: 113006 传真: 邮编: 113006 未提供 公司地址: 顺城区临江路东段银河湾小区 E-m a i l:
111111@sina.com 公司网址: 公司新闻 ...
www.fshouse.com/Vip/kfs.aspx?id=74 53K 2009-4-20 - 百度快照
中 新 网
受害人所发帖是真实事实,绝无半点虚言!视声誉比生命还重要!
锦华在全国的总资产,恐怕几百亿都不止!十指已达九指最大值!中、南、西部早已成固定资产,只是东北地区四、五处流转。因金融银行监管收紧,并与交通银行有连。
锦华房地产不应来抚顺,栽在替天行道、不辱苍天使命无名小卒手中!
《十大罪状》简略拨露了抚顺与辽宁贪官相连串通嘴脸!(行政司法均有证据)。苍天有好生之德,不想灭你,将全部财产奉公!变为国有、造福苍生!
请修为不易锦华幕后老总,恢复受害人家园,赔偿财产损失及六年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如不能恢复原貌,折价赔偿。只需999,555元,案解事了!保证家人生命安全。本人年近七旬,被这群兔崽子们折腾了六年多!不能把精力全放在打官司告状上!
恳请中新网登录、上传中纪委贺书记、温总理、胡主席。
(按锦华全国势力之大、人员之众、权势之高、财产之厚,受害人就是搬到任何地方居住,都在其匪掌控之下!如被逼绝路,也只好前往中南海!!!)
本人举报如有不实,受法律制裁!
上告受害人:殷 光
2009年5月22日
辽宁省抚顺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史有成、拆迁办主任袁伟力,早该落网抓捕!罪行累累、罄竹难书!只不过是上下勾结、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商贿赂黑组织的马前卒,如城市拆迁,多起开发商卷款外逃、2005年袁伟力带四人进京持枪胁迫永寿路老太太及其儿子(身上财物被抢一空,只留背心内裤,后来归还手机)上访、上告人回抚,就连2005年中央拨款170亿,辽宁台公布179亿改造棚户区(长期互利合作承包工程队)很多瑕疵问题多多。幕后较大、大鱼涉及省中央高层均挂线!请纪检、司法部门深入调查核实揪出幕后同伙人!
举 报
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效的商业贿赂也不止120万元、财经局长付琦更不止20万元,恐怕百倍都不止。2007年香港回归事业部门涨两级工资240元,抚顺歌舞话剧院人大代表高瑞民、徐秀兰反映市人大立会决定:72%由市财经局拨款,付琦盖章;28%由文化局、剧团解决,几百名剧院职工工资没兑现,不知何因?!
前总理朱镕基宣布:“事业单位2001年12月底前,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100元。”参照规定,市文艺界涨120元,可两起工资至今也没兑现!
本人2001年退休工资1332.8元(老三级),经市人事局审批,为何实发扣除100元?是谁侵吞?!本人1959年参加工作(中专、工资32元),直到退休还是(老三级),工资改革时给本人拿下两级工资16.5元(文艺级十四至十二级间)当时找彤丹红,“彤”说:“都套一块了”。后来退休时核对档案工资,发现本人从工资改革前老工资档案表都没了。质疑被偷换?!(歌舞话剧院离休干部王一行老领导了解本人一切)实在汗颜,无地自容!为何与外省市同行工资相差甚远?!请按国家规定标准,不要长期贪扣工资!
事业部门是全额工资,是谁把全额变成差额?!是否中央规定?!抚顺市文艺事业单位多年没有社保、医保,直到最近二年多才有医保。社保是否名正言顺按国家政策规定纳入体系?至今不得而知!
是谁运作了事业部门国拨资产剧院、影院大量变卖、流逝?!其资金去向?!
举报人:殷 光 辽宁省抚顺市戏曲艺术剧院退休职工
2009年5月2日
举 报
辽宁抚顺市热力公司前总经理:张维超,职务犯罪、非法集资,每个职工包括全民职工,每人交一万元(如不交和交不起,不让上班——下岗每月156元),年底分红2000元,退休反钱。张维超把钱用来炒股,其结果全部陪进。请查!
抚顺热力前管网车间书记苏会波,(1)私卖站前东二路中房商行地下供气站,国有房产近百平方米左右,(2)2003年5月13日,没通过公司、缉查大队私自与黑组织“锦联”办理站前三十四方块冬季供暖下网手续,与市公用局相关联!涉嫌受贿!请查!
2009年5月5日
2005年前抚顺市新抚商业区市容公益事业,几乎年年修、年年挖——人行道水泥砖换好几茬,就连改造站前东西四路步行街,招来辽宁省内几个市分段修建。期间天天晚在原新抚区委宏宇海鲜肥牛城花天酒地,周围停满轿车(恐怕公款消费)。有幸亲眼目睹一次晚运钞车装半袋现金,由持枪押运人员从侧门进入楼内(可能是工程款)。搞工程吃回扣、好处费,既是这群以职权之便,犯罪分子致富手段,其用心为以后迁升野心膨胀打下基础!恐怕全国也不例外!
贪商勾结、搞欺骗、强盗式非法拆迁,造成受害人家产、财产、房产灭失,全家流浪社会六年多!超百次到市、省、至中央永定门一号上访上告,网络发邮件近两万件次,邮特快材料、挂号信件近百份(收据为证)、电话举报、法律维权。贪官一个个揪出,如:前市委书记周银效、市长王大平、副市长毛少华、顺城土地局郭局长、市财经局长付琦、商业银行副行长薛立明、前市电业局长郭晓秋、土地规划局江润黎、房产局长史有成、袁伟力(虽退休也必究罪责)。计委、建委……“郑”某是抚顺常驻省特派员,截访上告人!省建设厅高主任、房产处张宝和与省政府信访办高主任及其他部门均连线,可追部级、中央高层!
受害人没有发家致富心里,也不要什么奖励!本人无名弱势群体一滴水,跟这群贪官不法分子搏斗了六年多,靠的是什么:先天不可战胜的正义灵魂之剑,泣天地、驱鬼神、百折不挠坚定意志——中华民族之魂魄、国器之法典、地球人类之公理。只是想维权,年近七旬折腾不起!也不能把精力全用在告状打官司上!涉及公检法及其他部门渎职侵权犯罪本人还没揭发(都有证据)!!!
举报维权人:殷 光
2009年5月5日
孟部长对公安工作很有经验,三大项(四、五、五条)顺民心、通民意有深度,公检法是国内社会安定的基石、促经惠民、打击各线违法犯罪,实现执政党理念使国泰民安、构建和谐社会最有力的基本保障!但基层良莠不齐、有法不依,甚至以权谋私与行政腐败窜谋,违法犯罪也相当严重,先抓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要案、大案,落实效。望“吐故纳新”较快改变公、检、法,“执法为民”队伍建设。
2009年5月8日
公 安 人 员 渎 职
本受害人家住辽宁抚顺站前商业区中心三十四方块,2003年因贪商勾结、搞欺骗、掠夺、暴力、强盗式非法拆迁,大小纵火案达十余起,造成本人家产、房产被两次大型纵火焚烧,2004年4月14日晚11点多一次、第二次2005年3月17日下午四点多,新抚公安分局内勤立案侦破,受害人多次找市消防局领导交谈开放商人为纵火,新抚分局没有任何书面解释答复,区、市公安只证明纵火嫌疑。包括2005年“公安大接访”原新抚区公安分局邵希墨局长和另一名戴眼镜女领导接待无果。期间数次找到刑侦科、新抚分局举报维权接待室贾科长均知晓。“锦华”法人代表(幕前)邢新朋白天操纵四五十人围攻、包括公安人员、拆迁办主任袁伟力在场,受害人将铁锤、撬杠、搞(物证)送到站前派出所,开发商代理(前期)刘浩元说:“站前派出所胆肥了,敢扣我的东西!”(证据确凿)、当晚派人纵火。直至今日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给本人造成财产、家产重大损失!公安人员的渎职不作为以至窜谋(光天化日之下,多次抢劫盗窃财物,受害人多次报案,在人赃俱获下不了了之,均有证据)!请查!
举报受害人:殷 光
2009年4月30日
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全面开放网络、通讯、电话,打破垄断、有序竞争,百姓受益!也是遏制地方政府行政、司法官员腐败言塞群众、受害人话语权、落实保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最有利有效手段、落实全面开放政策、促进民主与法治进程!保护国家、公民合法权益。
神 针
2009年4月22日
致高法、高检、纪检、人大、政治局
此案是典型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贪商勾结、乱用职权、以权谋私、套贷洗钱、中饱私囊、商业贿赂、侵吞国拨土地、资产,侵害群众、国企职工利益,其社会影响比“嘉禾”案有过之,涉及财经金融、政府官员、行政职能部门包括计委、建委、国土规划、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公安、司法、城管,市委、人大、电讯、网络等部门。90%以上房地产开发商都与“权、钱、色”、公安、司法包括涉黑社会流氓团伙、废品站一族相关连。受害人的《十大罪状》简略剥露了抚顺、辽宁暗含了国家部级乃至中央高层政**幕后四眼老板!
诠释此案,可揭开中国房地产领域及建筑工程、公益事业、转制承包等各领域雷同腐败案的共性!受害原告希高层公开全程直播载录、媒体曝光,将商业贿赂、渎职侵权,损害国家、群众利益,执政党决心反腐败深入推进一步!
受害人:殷 光
2009年4月24日
辽宁抚顺市委刘强书记、王阳市长:
新抚区站前商业中心34、39方块非法拆迁闲置6年多,涉及行政官商勾结、司法腐败案,至今没有依法处理。
造成本人家产、房产灭失6年,全家流浪社会有家变成无家。34方块只剩4、5户,无权占有者是否合法?!内外几乎全被占满,为何本居民家园不予恢复,还在继续欺骗和蒙蔽受害人!!!谁还在以职权进行非法交易?!
请依法原貌恢复本居民合法占有者的家园!赔偿家产及6年经济、精神损失!
投诉、原告人34方块居民:殷 光
联系电话:0413-8100837
2009年3月25日
刘强书记:
受害人是站前三十四方块居民,因2003年4月14日贪商勾结、搞欺骗、掠夺、暴力、强盗式非法拆迁,家产、财物被多次打、砸、盗、抢、烧,洗劫焚烧一空后,又在2005年11月2日晚家被非法偷偷铲平,全家流浪社会6年,请依法原貌恢复本居民合法占有者的家园!赔偿家产及6年经济、精神损失!
三十四方块受害居民:殷 光
2009年5月21日
请 求
请新抚区人民法院撤销行政诉讼中违背原告意愿:以法院名义让房产管理局作出“行政总裁”请求。
立 案 说 明
本人诉“锦联”欺骗、暴力非法拆迁一案:从2007年8月28日就到新抚区法院民事厅提起“民事诉讼”,几经周折于2007年9月19日民事厅下达了传票,次日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派人到新抚法院民事厅取走原告诉状材料,写答辩应诉。不知何因推迟,多次找立案厅魏厅长,找到赵建华副院长,院长接访日,女院长接待,本人提交立案申请,后经院研究,让行政诉讼,多次修改,不合立案要求,非得让申请仲裁才予立案。本人于立案厅王厅长交谈、修改多次行政诉状,王厅长压力很大,本人认为尊重事实,申请仲裁就等于承认他的合法性。自2003年4月14日开拆迁大会时,本人就认定是非法,无“五证”合法手续,手续不备证照不全,更何况从运作程序、拆迁实施管理更是违法违规,触犯刑法,属严重违法侵权。
行政厅2008年3月28日第一次开庭,本人又重申,尊重历史真实,原告不需要仲裁,也没有协议合同。更何况房产管理局违犯仲裁法规定。
再次想新抚区人民法院郑重声明,本人是在应付赵院长意图给王厅长施加压力下,否则不予立案,违背本人意愿的一种无奈选择。措词是以法院名义,开庭时也对被告说:“如果再作仲裁罪证又多一项”。因非法拆迁,房屋灭失,更违仲裁规定。
致:新抚区人民法院
原告:殷 光
2008年4月22日
注:此原件是新抚(一审)行政审判长李英,为赵副院长强加原告申请仲裁立意,违《行政诉讼》法规定,怕承担责任,在上诉中法之前,让本人申请撤销仲裁。这完全是法院悔罪表现、自导自演与本人无关!法庭均已证实!附件《十大罪状》均有论述。中法以此为由驳回申诉,纯属自导自演、满口雌黄、颠倒黑白!区、中法串通一气!拒不执行中央批示,已构成贪赃枉法!
2009年5月29日
满 嘴 雌 黄 黑 司 法
举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串通一气,颠倒黑白,操控舞弊,继续欺骗蒙蔽原告,对上级批示拒不执行,根本就不开庭审案,也不了解案情!作出违法驳回申诉通知书。涉及新抚区站前商业中心34、39方块贪官一个个被揪出,请问高检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无暗箱操作、不审既判的法律、抢劫合法的法律、难道事实和国家法律规定不是你法院判案的依据吗?!中央两高批示为什么不执行?继续欺骗蒙蔽受害人!是否企图侵吞原告家产、房产?!立即恢复,赔偿一切损失!看看抚顺市黑司法的嘴脸吧!附:《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回申诉通知书
(2009)抚中立二行监字第7号
殷光:
你为与抚顺市房产管理局、抚顺市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履行拆迁裁决法定职责并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抚中行终字第00027号行政裁决,以“法院没有根据事实及法律判案,无公平正义”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为抚顺市房产管理局不履行裁决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诉讼,但在庭审中有明确表示放弃这一诉讼请求。一、二审法院据此裁定准许你撤回申请并无不当。你在申诉期间没有提出证据证明一、二审裁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误。你提出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
14日下午两点半原告收到签字。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为抚顺市房产管理局不履行裁决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诉讼,但在庭审中有明确表示放弃这一诉讼请求。一、二审法院据此裁定准许你撤回申请并无不当。】
(原告):此段完全是你们自导自演,与事实不符,新抚法院立案庭赵院长承担责任,法庭以证实与本人无关。《十大罪状》均有:新抚法院主管立案的赵副院长干预本人行政诉讼,强加立意让原告申请仲裁,违《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认为,应尊重事实,无“行政裁决”、更无协议何来仲裁?仲裁欠合法依据,房产灭失后在申请仲裁更违《仲裁法》规定,一审应承担中法“不审既判、颠倒是非”裁定的法律责任。被告称2005年9月8日“终止了裁决”书面告之了被告第三人(锦联),由于原告联系不上,书面通知但没送达。原告认为是在为欺骗找借口。详见《十大罪状》后半部。
【你在申诉期间没有提出证据证明一、二审裁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误。你提出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予以驳回。】
(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的《行政诉状》、《行政上诉状》、《网络起诉书》、《再审申请》、《抗诉二审》、《原告指控》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及《再审条件》规定。参照《宪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 建筑房[2003]252号,《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一、二》、附件《十大罪状》、《查清事实、依法判案一、二、三》、《驳房产管理局》及《第三人答辩状》及部分相关证据资料。
天下奇闻的法官!也不阅卷、根本不了解案情,颠倒是非!也不审案、更不开庭!完全靠权钱关系操控,简直是胡说八道!满嘴雌黄!!!中法驳回申诉通知书,让懂法者笑掉大牙!这样低级素质的司法人员包括院长!你们还配做司法人员吗?!抚顺的中法、检察院连举报电子邮箱都不设,法院更是关门办案,院长姓名都不敢公布。像阎王殿一样,根本就不开庭办案,更不传达中央对司法要求和“两高”通知精神,接访受害上告人,完全是属于权钱操控的黑司法!!!本人年近七旬被你们这群贪赃枉法丧尽天良的兔崽子们折腾了六年多。天理不容,必遭恶报!彻底整顿司法队伍!逐案办成铁案、如有不公上诉,权责必究!
经验告诉人们,在信息化阳光运作政务、司法的今天,哪里封锁越严,必是行政、司法黑暗处!也是违法乱纪、贪腐分子、黑社会流氓团伙猖獗、金融违法案件多发的重灾区!
请人大、高检、高法认真查处,清理队伍,维护法律的圣洁尊严!办成人民满意的法院、体现司法为民政治理念,把胡主席三个至上、高检、高法对司法工作规定、要求、政法委通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精神不折不扣落实。
致 辽宁省高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
上诉原告:殷 光
2009年5月14日
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中国政府喊了多少年?!就连神圣严肃体现公平正义的司法部门都不依法判案,法受权钱、贪腐利益操控!办权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应该考虑把法院的大国徽、人民法院的牌匾摘下?!不为人民办事还称什么人民法院?!打着社会主义性质、民主与法制旗号,专为保护贪腐分子,为资产阶级法权服务的黑司法,有什么权利打着国徽和人民司法的旗号?!
神 针
2009年5月15日
辽宁、抚顺违法乱纪、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商业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相当严重,涉及行政司法腐败!把中央、中纪委、两高通知、胡主席关于人民法院三项原则精神: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落实保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在证据确凿面前不依法办案!贪官一个个被揪出,而本人家产、房产灭失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请问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抢劫合法的法律?!事件真实、法律法规是不是法官判案依据?!原告要的是:体现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公正无私职业道德正气!捍卫法律圣洁与尊严!
上诉原告 受害人:殷 光 辽宁省抚顺市戏曲艺术剧院退休职工
联系电话:0413-8100837 2009年5月11日
城市房地产业的骗子
〈爆料锦华房地产与辽宁、抚顺贪官〉
非法欺骗强盗式拆迁,还在抚顺市继续进行。抚顺市“锦联”、“锦华”房地产业的骗子强盗与市房产局上、下有关部门相互勾结。以非法手段骗取土地抵押为名,合伙套取银行贷款。以贿赂及权势等手段,打通各行政执法部门,雇佣一帮黑社会强取、豪夺、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执法部门无人管。以极低房价强买、强夺抚顺市商业区之皇冠(34方块)它们的手段是断电、停气、挺热、停水、打、砸、盗、抢、烧纵火。2003年4月14日召开拆迁会,称贷款1000万元开发站前34方块,当场被拆迁户让锦联公司和市房产部门拿出拆迁各部门审批的合法手续。结果不但拿不出合法手续,而且像兔子一样急溜走。当年5月13日就向市热力公司管网车间书记苏会波(刚退休)申办下网,停止冬季供暖。5月14日停水、停电通知(证据俱全请查)40多户居民冻了两个寒冬。全体居民多次找到市信访办开信同意恢复冬季供暖生活设施。可房产管理局以局长史有成、拆迁办主任袁伟力为首拒不执行(证据确凿)。白天有时开发商雇佣人员找住户谈,如不同意(低价2026元/m2)夜间一帮黑社会砸玻璃,砸坏门窗入室,持刀威胁说:限你三天“不搬家”把楼给烧了,捅你几刀。居民郭长江、殷光、老郝家饭店、段家饭店、小韩家精装礼品店、高平家鞋店,住户80%以上几乎都遭到威胁、恐吓、三天两头砸破玻璃,把楼梯拆坏,让你无法出入,因强迁李建南家争斗,吓死了里屋邻居,久病卧床人孙焕武。五六次人为纵火,发现早被大家扑灭,其中最大一次是在2004年4月14日,白天由“锦华”经理邢新朋带领四五十人(包括公安、站前派出所人员)亲自指挥围攻,强迁殷光家未遂。当晚11点多派人纵火,至少6人不同程度受到伤害,其中两名10岁左右小学生从二楼跳下,几乎酿成伤亡悲剧。市消防局出动四、五辆消防车,用了近3小时才把大伙扑灭,殃及6户居民,其中两户最重,市消防局有现场录像。两年来,给居民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不可挽回的精神伤害,每日提心吊胆,夜不能安眠,致使我们大脑精神遭到极大的伤害。居民百姓愤怒的火焰!度日如年的心态已是孰忍孰不可忍了!!!难道非把我们善良守法的居民百姓逼疯不成?!忍受不了的就离开了,还有20来户居民还处在水深火热中,800元换一次的门市大玻璃被砸3次,并扬言威胁打更人:“你出来我砸死你!”还把楼下的个体户门市夜间用铲车把“门脸”连同“前墙壁”铲掉!不走就毁你房子。特别是2月27日夜将殷光家(四面墙被砸通三面,两户人家被砸通,连房梁都被砸裂、移位)、金秀芳、杨俊清、王毅玲等又有4户居民被砸,盗走财物,使你无法也不敢居住(都有现场照片录像光碟),我们多次报警110,站前派出所等都不能制止解决。这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吗?蕰育共产主义精神战士——雷锋的抚顺。现在竟成了贪商勾结、欺压百姓、黑社会横行的天下,政策不能落实,有权有钱就是法!贫民百姓真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两年多来百姓多次给辽宁新闻媒体及市长公开电话办打电话,简直如同虚设,不是您拨打的电话现在正忙,就是现在正在通话。24小时都忙?警车110规定3分钟到现场,抚顺的110警车15分钟也到不了现场,这就是抚顺百姓的父母官,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抚顺市因房屋拆迁上访、上告、居民堵党政机关、堵公路铁路交通多次,为什么还不能引起各级领导深思、重视?!要想振兴东北辽宁及任何地区,必须彻底铲除贪官及违法乱纪行为!这是一场正义与贪赃枉法的斗争!也是一场捍卫法律的神圣尊严与执政党反腐败的斗争!!!是关系到中华民族振兴的百年大计!必须认真彻底查处:这群具黑社会性质的洗钱犯罪团伙。让广大职工、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党中央对百姓的关怀、爱戴及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物价成倍上涨,中央多次调工资,只能往档案袋里放,兑现不了,多年来就连医保都没有。中央电视台及地方台报道,中国经济历年来呈直线上升,可是人民币都跑到哪里去了?!辽宁省的38亿不良资产,只有6亿固定资产,其余32亿人民币不翼而飞,到哪里去了?!恐怕还不止这个数字!
本人有家不能归,何来安居?!工人下岗、失业,何来乐业?!执法部门帮助一起违法乱纪,其中金钱加上美女作用是不可忽视!组织人事制度上也是“任人唯亲”!还能安定吗?!必须坚决认真清理党内腐败分子和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的胡作非为!打着共产党的旗号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利,干着为私、为己、违法乱纪的义务!难道我们听之任之?这样下去常此以往中华民族希望何在?!最底层的声音,省里与中央领导及一些高官们能听到吗?!很多很多百姓的疾苦、人间不平事、中央政令不畅,何原因?几乎每天吃的豪华大酒店,坐着高级轿车,嘴里冒的是“大中华”及各种高级香烟、高级桑拿浴甚至……都是谁买单?!何谓朱门酒肉臭!满路乞讨人!能体现胡锦涛主席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吗?!
可能是杞人忧天,但国家的兴亡,匹夫有责,人类绝不能让自私来毁灭!人间正道是沧桑!!!
注:辽宁省建设厅、省政府及很多相关部门都邮了此件。
2005年元月28日
站前、34方块全体居民
“锦华”(全国几百亿以上不法资产、涉中央高层政**)、“锦联”(抚顺市房产管理局等贪官虚设)与辽宁省建设厅、省政府等部门均有牵连!逐渐爆料!此件上传中纪委书记贺国强、胡总书记、温总理、人大!
受害原告:殷 光
200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