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妈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我们是一个搬家户,从重庆市搬到湖北京山五三农场平原七队居住了五年,然后又搬到湖北钟祥市大洪村六组,在1994年的那一年,当时的村支书和村会计来到我们家里说是要让我们交农村土地使用证,(包括自己房屋)还叫我们交多少钱多少钱,当时我们家里拿不出钱,他们就走了,再没有过多久他们又来了,爸妈他们十再没有办法就去别人家里借了540元钱交给了他们,当时村会计就随便开了一张白条,(白条上面注:今收到代伍丰540元钱:会计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就这样了,(因为我爸妈他们大字不识一个,看他们打了一张白条也就没有说什么了,)(没有想到那第白条上什么也没有写,也完全没有写那张白条是干什么的),就从那次把钱交给了他们,土管所的人也没有上门找过了,爸妈他也就没有再去理会这件事情了,由于妈妈去我姨妈家一时聊起了这个问题,妈妈见我姨妈他们有这方面的证书下来了,妈妈在旁边听到这才想起来当年钱交上去了,可证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来,于是就回去把那个白条找出来拿给我姨妈他们看了一下,.
前几天我和我妈也去找了当年的那个村会计,可那个村会计早已经下岗了,那村会计跟我们说钱他交给了土管所,让我们自己去找土管所,我们也去了土管所,而土管所的负责人说他们这里没有这笔帐,让我们去找收钱的人,(他还说如果你想办证要重新交钱,当年的那几百元钱是不够的,)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不知道会找谁,这笔帐不知道去那里呢?
我想问一下,从上面的情况看来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再要办证的情况下,那多余的钱该要谁来负责?望您的回复,我的邮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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