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的领导对待工伤员工的态度
大家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子弟工。在10年的6月我因在一个上市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导致有机磷农药中毒,送去医院治疗。在刚开始的时候,公司生产基地安排的两位主管级的领导负责我这个事。当时的我已经是昏迷当中了,在关于申报工伤这个事情上,一主管就同我家人商量说希望我们能答应他们申报医保,钱的事情不要我们担心。母亲因不知道法律方面的事所以就说等我醒来之后再说。之后母亲咨询了医生,医生告诉我母亲千万别答应抱医保、在我稍稍清醒了之后,工厂主管在我和我家人还有医生的坚持下只能申报了工伤。但是就因为这样,在以后的治疗中,他们就经常性的去找医生,说是咨询我的身体情况,但是语气方面又是在威胁医生,甚至于其中一名主管当着我和我家人的面指着医生说“你信不信我会找人来搞你人”在他们如此的态度下,也不知道医生是怎么想的,在我病情刚刚恢复到和最低的数据水平的情况下,医院开始停药。并且没有观察期,同意工厂的要求让我出院,但是要求工厂必须在出院手续上签字,意思就是说并不是医院放心的让我出院,而是工厂的要求!
结果在我准备出院的前天晚上,突然的病情复发了,在经过抢救之后,慢慢的稳定了。可是还是病情反反复复的,终于在经历了3个月的治疗之后总算是出院了。公司一主管安排我一个人去做工伤鉴定。可是去做工伤鉴定时,初次检查是神经还是有受损现象,【在住院期间检查是有神经受损,出院检查时说是痊愈了】在拿鉴定结果时,另一名工厂主管在看到检查结果时一下就冲出来,谁让我自己一人去的。并且否认这份检查。怀疑我们在中间买通了政府机关。在我和我家人找过劳动局、社保局,并且直接找到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之后,工厂只好安排我去广州军区总医院检查,可是检查结果还是显示说我的双手神经的反应速度不一样。就这样在军区医院拿了药之后,又在家里治疗了3个多月。再去做鉴定的时候总算是康复了。
在能上班之后,我也想过不要在这里干活了,可是在跟工厂领导交涉后,他们一不同意给我保证,保证我以后不会有后遗症,二不答应给我一个补偿,说是在法律上他们没这个义务给我补偿。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我补偿6个月的工资和我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以及母亲在住院期间照顾我的工资。我知道工厂的确是完完全全的照的法律规定的做了,可是难道我因为工伤住院导致我的体质发生了损伤,就只值这些工资了吗?难道有机磷中毒之后我就不担心没有后遗症吗?难道让他们给我个保证说万一我在这里辞职后就因为这个有机磷农药中毒发生的后遗症他们就不负责了吗?
这是一个市值达几十个亿的上市公司对待一个曾经在工厂表现优异的员工的态度吗?
这是一个上市公司的领导对待一名因发生工伤的农民子弟工的态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