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本人收了我的转让金,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租该怎么办?
我在两年前租下商铺,房东本人收了我的转让金(此项金额在合同上也有显示),当初我还给房东说收了转让金以后到期后就不能收回铺面,只能是续租,房东本人也一直说不会收回自己做,而且合同上约定我有优先续租权。现在合同到期了,他要收回,不知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房东说我们没有在一个月前通知他续租的事情,他们可以视为我们不再租房,这个话有道理吗?其实早在合同期满一年前我就电话联系了房东让他来延续更长时间的合同,并再次询问他是否收回,结果房东回话说绝对不会自己收回,但是也一直不来铺面协商延期和续租等事宜,现在不知该怎么办?现在关键是我可否要求房东针对当初收取我转让费这点按现在市场转让价提出赔偿?现在我也通过短信方式(短信已保存)向房东提出以下几点(因房东本人一直不来见面):”1.请房东在合同期满之日前来铺面协商续租合同事宜;2.若到期收回该铺面,请房东按现在市场转让价对租房户进行赔偿;3.若期满未续签合同,按原合同条款继续生效。特此通知,谢谢合作。”不知这样可否行得通,请各位高手帮忙出出主意,最好是能有法律手段来制约的办法,在这里表示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