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拿我信不还,还复印给别人人看这种行为犯法吗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离婚的女人,经介绍和我前男友谈了快4年,因他离婚不离家被我发现后提出分手。期间曾经写给他的信件他却复印给他朋友和前妻看,(并且是骗我去茶楼谈事,当我的面把复印的信件拿给他同来的四个朋友看还当面侮辱我)后来我提出分手我索要信件他一直找理由到现在也不给。直到他和前妻关系公开,他对别人说他没离婚,他前妻也多次给我发短信用淫词秽语侮辱我。我找过她们领导反映过。电话不接。并且在这四年期间,同居了近三年,他花费了我3万元钱,因为这种关系,没有借条,后来分手,我跟他索要,他不但耍无赖,并且和他前妻和别人说我花了他的钱,他还找了社会的人来调节并且他前妻发短信说我要的是和他在一起的嫖娼费和我什么青春损失费。他这种行为够不够成诈骗和侵犯名义及隐私罪,我急切盼望你的详细答复!!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