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没房住,死人能分房
我是郑州市东风路白庙村姜寨第九村民组村民,前年村里第一次盖集体住房是按照现有村民依据《白庙村村民自治章程》分配住房。现在村里准备第二次盖集体住房,经过两次白庙村第九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分配方案是按照10多年前有土地的村民计算,死亡多年的也同样享有福利和住房,但是这10年新入的村民分配住房的权利被剥夺了。出现了活人没房住,死人却能住房的怪现象。这违背了《白庙村村民自治章程》第6章第4节第87条的规定:本村村民的儿子结婚后将其配偶的户口迁入本村的,其配偶在户口迁入后成为本村村民,按照章程的相关规定享受村民的一切福利待遇。这也充分代表了我们村民小组领导和代表的个人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