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财产和动迁归次子所有,恶相上法庭要长子赡养
赡养官司:老人(母亲)有四子女,两男两女,其中大儿子已二十多年不认(是老人及其子女当年强烈要求斩断长子与老人的子女关
系,怕长子分财产)现老人的动迁安置款被次子用于购房,房产证(2套))上只有次子及一家三口的名字,无老人名字,现在次子
及2女儿教唆老人上法院(开庭了还没判决)要长子赡养,提出经济上过份要求(保姆费每月2200元+营养费2000多月+所有的医疗费
用报销),现在老人所有的财产都在次子那,老人从小偏爱次子,从小没把长子当一家人,从小区别对待打骂也没尽过母亲的责任
(是奶奶把长子拖养大,成家),现老人是绝对站在次子那边,说房子送谁就送谁,但要长子赡养(老人79岁,每月有500元收入,
长子经济一般,工资1500元左右,妻子劳保350元),老人与次子住一起,帮次子一家洗烧。请问老人的东迁安置款可以拿出来养老
吗?是否可以调出东迁安置的协议书?长子是否有权调协议书?是否可以这笔款吃完了再养老人?或者赡养好后可以告次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