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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举行婚礼前一大半都买了家电等物品,结婚那天都带去男方家了,算是嫁妆,当时没有办结婚证,男方一直找借口不办,举行婚礼半个多月后男方才同意去办理结婚证。现在双方不合,有一男孩,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认为结婚前给的彩礼钱和买的家电等物品都属于男方所有,要求全部归他所有,他提出的问题是合法的吗?他这样做符合法律吗?男方婚前给女方的彩礼钱他有权利要回吗?彩礼钱买的物品属于女方还是男方?如果离婚时女方分得的财产在男方家,而男方家人阻止女方带走东西,这种行为违法吗?结婚时买的家电和结婚用品是女方在结婚前用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并且在举行婚礼三个多月后才办理的结婚证,这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在这里女方除了娘家的嫁妆应该要回外,其它的还有什么可以分到?例如手饰,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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