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我被辞退,还威胁我不签字不发工资

我被辞退,还威胁我不签字不发工资

上个月09年7月29号早上有人通知我被辞退,我找人事主管,主管说给一个月工资就让我走人。

    我来公司三年多,而且现在的合同还没有到期,他辞退我的理由是公司的规定“屡次不服从管理;公开不执行主管的工作安排”
    我觉得辞退找这个理由是给我乱扣帽子。

我也找人事说了,我要三个月的赔偿,我才走人。他不同意,说了两个理由
   1.我前一个月工作中装机器的木箱尺寸给错了,为此扣我50元,事后一天我吃完午饭,和打小报告的那个人大声说了几句。(我真的冤枉),人事以我公共场合骂人为由辞退我。

   2.我被辞退前一天,提出休年假的申请,我们主管不签字(我认为主管同意和不同意签个字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是他的义务),我们就争吵了一下。人事认为我不服从工作安排。

    我看对于上面的事不管从什么上都不构成辞退的理由。况且还是莫须有的罪名。


   现在公司在举证,人事找了“听话”的我们办公室的员工,在和我争吵的那个主管写的材料上签字做证人。还找我工作中能找的错误全找出来让人签字,来举证我的过错。
   
    我想知道他们这个材料有没有用,仲裁会采纳他们的证据吗?
我该怎么办?
等待大家的帮忙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