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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风云2》相关协议责任

《窃听风云2》相关协议责任

 电影《李献计历险记》于10月1日开始登陆各大影院,昨天(10月8日)该片却传来不和谐之声。自称是该片第一拍摄阶段联合编剧之一的王佳伟,于12:19分发微博谴责片方“把我的编剧署名改成了故事结构”,他还在某网站的论坛上发长贴详述了事件的原委,称从2010年5开始加入编剧组,到12月电影主体部分拍摄完毕,使用的都是其本人作为主编剧之一的剧本。而该片2010年8月在广电总局报审的时候,编剧署名为“郭帆、王佳伟、高杨”三人,到了2011年8月31日却发现影片宣传中编剧变成了张小北(微博)和郭帆,9月18日得知自己的署名变成了故事结构。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是该片第一拍摄阶段的联合编剧之一,王佳伟还在微博上贴出该片的导演郭帆、主摄影师曹涌的书面资料。在随后的几条微博中,王佳伟向片方提出两个要求:1、书面声明本人是本片编剧;2、在以后发行的其他版本里面把名字加回去。

 今天(10月9日)13:54分,作为电影《窃听风云2》片方的麦特文化传媒总裁陈砺志发微博,表示已经与导演兼编剧郭帆签约,协议规定乙方(导演方)需保证剧本的独立性,协议内容摘录如下:“1、乙方保证剧本系独立创作,不包含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聘请其他编剧参与。3、乙方邀请其他编剧参与的,必须把聘请协议副本受聘人身份证报甲方。4、乙方自行履行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剧本相关协议责任。”

  陈砺志还在随后14:44分发布的微博中,支持编剧的维权行为,但提醒要“找准对象”:“支持编剧维权,一维到底,必须索赔不能只道歉,但是找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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