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申请-五年暂住和社保不连续,时间不对应怎么办
申请入户佛山的条件之一是“提供最近签发的连续5年以上的暂住证,及最近连续5年以上参保情况的社保局证明”。以下是我的情况:
1。我的暂住证(现叫居住证)是从2004年1月到2010年7月是“连续的”,除了2009年4月-6月三个月是没办理的。另外从2010年10月至今,也有办理居住证。
2。我的社保是从2004年5月购买至今。
想问一下我是否有机会申请入户佛山?这个入户政策好像是近两年才规定的。做为公民,在此规定之前,不知道连续办理暂住证和购买社保的重要性。有些情况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出差两三个月,或是请假回老家等,是无法避免的。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告出这个规定的相关部门。
期待您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