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死因文章半年前已发表 被指错误多
,《近代史研究》刊登了一篇《光绪死亡原因探析》的文章,该文通过相关数据得出了“光绪死于急性砒霜中毒”的结论。随后,《近代史研究》刊登声明表示该文章“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数据……错误较多”。作者认为名誉权受损,起诉索赔10万元。10月24日,该案已在东
城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近代史研究》为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的权威刊物,2008年第3期刊登了《光绪死亡原因探析》一文,作者为北京市公安局调研员包振远,其多年从事刑侦工作。
包振远在文章中称,2003年—2006年,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人员会同中国原子能科学院的科研人员,运用中子活化实验,结合从河北易县光绪崇陵提取的光绪头发、衣物等重要检材,对光绪死因进行了反复的检验和缜密的分析。
文章称,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对“光绪头发含砷量中子活化分析”等数据,光绪枕部、颈后部和发梢出现砷含量高倍超过致死量的情况,这是由“死后呕吐”造成的。
在刑侦学中,“死亡呕吐”是由于腐败气体使腹腔内压增高,胃肠受压迫而使胃内食物溢出口腔之外,或者进入喉头、气管之内,尸体腐败过程中均会出现“死后呕吐”。
作者认为,光绪头发出现砷含量高峰段位,证实“光绪头发中所含致命砷(砒霜)是由于光绪尸体腐败时‘死后呕吐’而形成的。”
文章结论称,综合中子活化分析等实验、法医病理毒化检测结果,以及运用侦查方式进行的分析判断,“光绪明显符合急性中毒死亡的特征”。
■ 争议
光绪死因数据不正当获得?
作者不否认带走并采用论证会材料的研究结果
10月24日,包振远起诉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一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包振远称,他在2006年时曾应邀参加了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主办的、有多名法医学专家参加的“光绪死因推断专家论证会”。会议期间,主办方发给与会者一份有关光绪死因的报告。此后,他根据材料,经过两年三个月研究、分析,撰写了《光绪死亡原因探析》一文,发表在《近代史研究》上。
“包振远从未参加本项对光绪死因的研究……”今年7月,《近代史研究》第4期刊登声明,称“包撰写的文章是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数据,与原始数据及分析相较错误较多”,落款为“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政治处、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
包振远认为,此声明严重影响了自己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声誉,要求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庭上,研究所代理人称,当初是包振远找来要求刊登文章,并表示文章是首次公开发表。但该文刊登后,有专家提出质疑,指出文中存在大量错误。后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发来公函,称包振远的文章是篡改研究成果,并要求对错误进行澄清。
包振远并不否认自己带走并采用了论证会材料的研究结果,其认为,会上散发的材料是公众信息,“可以随便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