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要以下问题要
咨询下大家。不知道怎样对待过样的问题。
最近公司要签份以下的合同。不知道是否合法,也不知道签了后会怎样。现在特地
咨询下,望大家帮我分析下,谢谢。
以下是大概的内容:"公司会在每月“提供基本工资的30%”还是“从工资中抽取30%”作为培训费用,服务年限为3年。如果未经公司方同意,擅自离职,或单方面提出离职的话。公司会要求我们补偿余下未服务年限每月的培训费用,未够一个月按一个月计"这个是否合法。我只记得这个大概,望能帮忙,万分感激!我的邮箱是:e70f120@163.com 麻烦大家在百忙中提供解答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