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十万火急求帮助

十万火急求帮助

我是辽宁人,在桂林做生意,于今年5月与一个叫张娟的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交了6000元技术转让费加盟了一家彩沙画制作,张娟声称自己是重庆一家公司桂林地区的总代理,我让她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当时我也没太在意,只是观察了几天就与她签订了加盟协议,加盟后才发现按其传授的技术根本无法做出符合标准的成品画,于是我找到她进行咨询,她承认了这种画很难做出来,开这种画室就是以发展加盟商及招收学员收取材料费为赢利目的,我认为这是欺骗行为,所以要求退还加盟费,她不给退。于是6月份我就到法院起诉她,在7月份她找到我,和我协商帮我把加盟权转让出去,期限是二个月,到期转让不出去,由她退还我的加盟费,并找了一个桂林市人做担保(张娟是重庆人),我们签了一份协议书,我到法院撤了诉。于是我关掉了我的画室,把模具等一些材料放在她的画室里。结果到8月底。我再到她的画室去看,她已经把画室转让出去,并把我放在她处的材料一并转让了,打她电话她不接,于是到公安局去报案,公安局不受理,说我这个情况不能沟成经济诈骗,要让我找出其它几家受害者一起来报案,涉案金额要达到5万以上方可受理,针对公安局提出的条件我根本做不到,目前我只找到一家,我个人认为张娟的所做所为已沟成了犯罪,只有找到张娟,才能查出其它受害者。公安局建议我当做经济纠纷进行起诉,而现在张娟不是桂林市人,我只知道她是重庆人及她的身份证号码,那个桂林市的担保人我也不知道他的详细地址,所以起诉起来很困难,就是胜诉了也找不到人,所以我想咨询我的这种情况到底是经济诈骗还是经济纠纷,我到底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张娟属无照经营,急盼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