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合理补偿!!!
山体滑坡是事实,但这的确是人为造成的,当地矿业有限公司是为了盈利造成的后果,也不能等老百姓受到损失呀?但如今就是我们当地县国土资源局出面从上面申请到了一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开始对整个山体《其中还有十几亩没有滑坡的山林也》要进行巩固治理。我们农户自然要求对我们的山林进行补偿哦。现在就是由他们《县国土资源局》来给我们协调的。而当地矿业有限公司就这样没事似的啦。我们对这个《国土资源局说的(国家对这个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补偿还没有答应,他们也没有进行任何补偿就开始动工啦。为什么说国家没有任何补偿他们为何还要进行和我们来协调《每亩3000元》这个问题呢?不是自相矛盾吗?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请问我们起诉县国土资源局还是起诉矿业有限公司???我们老百姓很不服!!!!!!期盼法律和好心人的帮助!我们甚感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