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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效益差为由,进行栽人及放假提出此方案是否合法

公司以效益差为由,进行栽人及放假提出此方案是否合法

本人在某上市公司工作7年,但由于现公司效益不好需要栽掉一批管理人员。公司给出的栽人方案有以下两点。
一:从入厂日期开始算,按照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标准赔偿员工,员工结算工资之
    后需填写离职单。
二:如员工不愿意以上第一条,同公司统一进行放假三个月,三个月后必须回公司报
    告,如有需要可再次进行放假三个月(次数不等)。待公司效益好转之后再视情
    况进行调整。放假期间公司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进行支付给员工。
   
    现在我们大部分人员想知道放假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算的话对我们是不是公平?我们每月不加班最低工资资为:  基本工资(职位) + 季度奖(全勤奖+工龄工资)/3  + 火食补贴  + 住房补贴  =总和   公司是否应该按照这个公式的80%付给放假人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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