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请好心人帮帮忙
1990年的时候.我父亲给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某水泥厂送了5万多元的煤.
由于水泥厂的状况不好.一直拖欠.已经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也已经下来了.
让他们在规定时间内还清.但是对方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拖欠到现在.
水泥厂以前是国家的.现在归个人承包了.原来的厂长也找不到了 .
水泥厂也换名了.请问这钱应该找谁要.还能要回来吗?
请高人指点.判决书还在我手中.由于我父亲病重.
急需用钱.想知道现在这钱应该管哪个部门要.
是否能要回来.当初是国家的.现在归个人了.
是不是证明是政府欠的我们这钱.什么手续都有.
就是不知道该找谁.以前的水泥厂也有这笔帐的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