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看看象我这种情况会得到赔偿吗?
我在县城郊区的空地上建造了一个养殖场,在建场之前国土局的领导已经去看过现场了,说这个地方没问题可以建场,就在他们口头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工了,还说一边建场一边办证,现在场地已经建成,手续也从村镇到县农牧办得差不多了,没想到发改委这一关没过,说是我的养殖场地和现在投资的一个国家建设有冲突和影响,所以到现在土地使用证也没办下来,我想知道象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我的养殖场真和国家建设有影响,我的损失是不是没人管了,上面要是强制要求拆除,我是不是一分钱也得不到补偿啊?因为第一次搞这个,没想到这事还和发改委有关系啊?难不成这投进去的钱就打水漂了吗? 眼看着马上准备进种猪,不知道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