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
在2011年9月23号晚上23点左右,我与老公回家,刚到门口正等家里人开门时,从后面扔下
一不知名物砸到我老公,为此我老公就喊了起来,对面楼上有小伙亲口承认是他扔的,不但没有道歉,还找了两人,三人手持木棍,跑到我家
门口将我老公头部打伤,伤口长达8厘米,我婆婆跑过去阻拦,不料将我婆婆左胳膊打成骨折,当时我报警了,民警到时已是半小时后了,我
们已经将人送往医院,当时没能抓获三名小伙,后来只让每人交了1500元保证金,事后,派出所给我们的处理结果是让我们自己与犯罪人协商
,派出所只负责要医药费钱,其他自己协商,由于执法人与犯罪人家属相好,我们是住在该村的农民工,人家是本村人,我们对此很不满意,
请问,像这样的事情按理来说该怎么解决,我们应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