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分夫妻财产合理吗
我有一个同事,三年前与他现在的丈夫结婚,并在07年下半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两个人感情不好,想离婚,可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他们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在他们登记之前买的,当时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但是还贷却是由妻子承担的。现在这套房子涨价了,由原来的二三十万涨到了现在的六十万左右。而最近一段时间,丈夫却私自把房子给卖了,所得的房款只给了我的同事5万元,而其实这些钱只是她这些年所还的房贷的一部分,这样分,势必会让我的同事吃亏不少,请问他们这样分财产合理吗,可以怎么帮助我的这位同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