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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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京凤
时间:
2011-12-18 11:05
标题:
提问
病历的真伪如何鉴定,我丈夫李晋起 1998年6月20 日--1998年7月2日下午四点在哈医大一院普外一病房住院12天,1998年7月2日下午三点半--1998年12月7日在汽轮机厂医院普外病房住院168天,两本病历是完全相反记录(例如:空肠悬吊造瘘一家医院说是小肠低位悬吊造瘘,另一家医院说是小肠高位悬吊造瘘 。) 13年卫生行政、公、检、法均不委托物证司法鉴定,自己找律师委托,司法鉴定中心拒绝。我该怎么办?我还能怎么办?一级物证造假(病历造假)以造假的病历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二级证据)还能是真的吗?你想推翻区市省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三座大山)比登天还难,13年我所有的法律程序已经走完,又回到了原点,我也明白一点,原来是个圈套,有钱、有权、有势就可以胡说八道,难怪医闹越演越烈。我是在自己的母校(哈医大一院与校友和同学发生了医疗纠纷)我认为都是医生,又是校友好沟通,好解决,没曾想,哈医大一院同学谴责我,谩骂我,经济报复我(人已经出院,在没结的账上加钱,三家报纸曝光)解决问题把我送进了无家可归的收容所,儿女遭到连坐,政治迫害,造舆论说我精神不正常,在这法制的国家讲道理的下场。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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