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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中国律师行业形势及应对思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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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接受不齐
时间:
2009-12-28 09:33
标题:
[法治时评]中国律师行业形势及应对思考(转载)
中国
律师
行业形势及应对思考
——在《新形势下中国
律师
行业发展论坛》上的演讲稿
王荣利
各位领导,各位
律师
朋友,大家下午好!
非常荣幸出席今天的论坛!也非常感谢盈科
律师
事务所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给我提供这么一个与大家进行交流的机会!
我现在是《法制日报周末》记者。做记者还不到一年时间,所以还只是新闻媒体行业的一个新兵,称“资深记者”有点不敢当。但此前我有过20年的执业
律师
经历,说我是一名“资深
律师
”,我觉得我还是当之无愧的。
在我20年的
律师
经历中,其中大约有10年时间,我主要在企业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做的基本上仍是
律师
业务,也常年与许多
律师
打交道。目前我做记者,仍关注
律师
,也继续接触许多
律师
,并做了一些
律师
行业的报道,还曾出版了几部有关
律师
工作的书籍《找个好
律师
:你必须了解的43个问题》、《
律师
写给总裁的忠告》、《总裁的陷阱——
律师
给中国企业家的18个提示》。
因此,我可以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我既是
律师
工作的实践者,也是
律师
事业的观察者,同时也是
律师
事业的报道者和研究者。
改革开放后恢复
律师
制度30年来,中国
律师
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律师
行业的变化也日新月异,令人目不暇接。很幸运的是,20多年来,我还是中国
律师
行业发展变化的见证者。
自己做
律师
的时候,许多的问题曾困扰着我,令我有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陕西、海南、深圳等地执业的过程中,我曾数次对中国
律师
行业深表失望,所以最终跳出
律师
职业而选择了在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或者法律事务部经理等职。
今年初我到了北京,接触了北京众多的优秀
律师
和优秀
律师
事务所,当业内众多同行对
律师
业有点困惑的时候,我又感觉到部分“当局者迷”,而我作为一名旁观者却有点“旁观者清”的感觉。我认为中国
律师
行业正朝着好的方向迈步,中国
律师
很有希望,并对
律师
行业充满了期待。
为此,我又对中国
律师
行业进行了一些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希望与大家分享。
一、形势分析:中国
律师
业形势与状况分析
很显然,今天中国
律师
行业的状况以及所面临的形势,不仅与二三十年之前不可同日而语,甚至与十年前、三五年前也有着非常显著的变化。那么这些变化都有哪些呢?
1中国
律师
业布局已经完成
全国15万注册
律师
基本上已覆盖到全国各地,也基本上进入各个行业和领域,高中低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业都有;
律师
和
律师
事务所都有相对稳定的客户,各企事业单位或负责人也都有相对熟悉或稳定
律师
或者
律师
事务所;政府及各机关以法制局、法制办、
法规
处等形成自己的法律服务体系。
如果说上世纪八十年代
律师
行业是一片不毛之地等待着有人去开发的话,那么九十年代
律师
行业就是一片沃土引来许多人跑马圈地,而新世纪以来则是领地已经被占完只有攻城略地了。
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中国
律师
业已经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
律师
不是少了,而是显得“多”了。
2.中国
律师
业竞争日益加剧
目前中国
律师
业虽然只有15万多注册
律师
,但是这并不等于面对法律服务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只有15万多人。事实上与
律师
共同抢食法律服务市场这块蛋糕的非
律师
法律服务人员,虽无准确数字,但完全可能数倍于
律师
的人数。
大家知道,目前我国约有630家高校法学院系,据称在校生超过70万人,每年有数十万法学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每年约有30万考生参加司法考试,每年约有3万人通过司法考试。累计下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完成法学高等教育的人员至少有三五百万人,还有至少数十万通过自学、培训、工作锻炼等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这些人都不可避免地不同程度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至少会为自己的家属、亲属、好友等提供一定程度的法律服务。
而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也仅有少部分人才能进入公检法司法机关工作,更多的人很可能进入
律师
业或者非
律师
法律服务业领域。
另一方面,中国优秀
律师
、资深
律师
、成功
律师
却缺乏上升或者晋升的机制,普通
律师
业缺乏退出机制,所以
律师
行业存在进的多出的少的问题。
还有,在官本位体制下,许多时候官员的一句话远胜于
律师
的专业意见,加之司法公信力的下降,影响到当事人对
律师
的信任,存在着“不找
律师
找市长”的现象,这必然会影响
律师
的法律服务市场。
如此,中国
律师
业的竞争日益加剧。这种竞争不仅仅是
律师
之间的竞争,而且还有
律师
与非
律师
群体之间的竞争,乃至
律师
与公权力之间的竞争。
在这种情形下,有些人仍在拿美国、日本、德国等西方国家
律师
占人口比重来说事,称中国未来还许多几十万的
律师
,对此我绝不敢苟同。我的观点是,中国
律师
业已从过去的跑马圈地时代转入攻城略地时代,竞争将日益加剧,人数将缓慢增长,中国
律师
未来不敢盲目乐观。
3.中国
律师
执业环境恶化
首先
律师
的执业成本大幅增加。早期
律师
所在法院附近随便找间民房就可开业,现在
律师
所进入高档写字楼;早期
律师
靠两条腿乃至自行车办案,现在
律师
甚至离不开飞机,汽车更是日常必要的交通工具;早期
律师
回家吃饭,现在
律师
难免要出入宾馆酒店买单;早期司法局给
律师
发工资,现在
律师
要给协会缴纳会费;早期跟同学、朋友交往下棋、看电视几乎不用什么费用,现在跟同学、朋友交往要不仅仅是吃饭、喝酒,还要唱歌、桑拿等等都是高消费……
除了成本大幅增加之外,
律师
执业的社会环境、司法环境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
律师
行业不仅面临内部存在恶性竞争等问题,而且还面临来自外部公权力、经济乃至人身安全的多重挤压,许多
律师
的痛苦真是不可为外人道也。
客观上,
律师
行业的负面新闻和影响也日益增多,使得
律师
职业“神圣”的面纱被揭开。
因此,我的基本判断是,中国
律师
的未来不容盲目乐观。
4.中国
律师
将出现分化和淘汰
在新的形势下,由于
律师
业内的竞争加剧,
律师
服务市场将会被进一步细分。
律师
事务所将出现分化,强者愈强,弱者更弱。万金油
律师
只能在低端服务市场存在。
律师
高端法律业务的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
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也必然使中国
律师
贫富差距拉大。为权归服务
律师
的会越来越富,为穷人服务的
律师
则可能越来越穷。
律师
行业将出现部分
律师
赚不到钱或者入不敷出的情景。这样,部分
律师
或者
律师
事务所将无法生存而会被迫退出法律服务市场。
因此,我认为,中国
律师
将面临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选择。
二、行业思考:成功
律师
和优秀
律师
事务所是怎样炼成的?
通过近一年来我对北京
律师
和北京
律师
事务所的观察和了解,我基本上得出这样个结论:中国成功
律师
和优秀
律师
事务所集中在北京。有统计显示,在全国影响最大的100名
律师
中,70%集中在北京;全国50所最具规模的
律师
事务所,65%以上集中在北京。
为什么成功
律师
和优秀
律师
事务所多集中在北京呢?我对此进行了一些思考和归纳。
1.北京
律师
独具地理优势
北京市我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高官云集、高校云集、媒体云集、出版社云集、高端客户云集、名人云集。北京
律师
贴上了首都北京的金子标签,且在国内独此一地,无可比及。
北京因名人名事而产生的名案众多,媒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广,因此代理这些名案的
律师
最容易出名。
北京
律师
业务面向的是全国,而非北京本地,而地方
律师
业务大多局限于本地。
北京有一批
律师
事业的活动家、研究者、观察者、关注者,如刘桂明、刘卫、孙国栋、刘耀堂、赵国君等。他们虽然不是
律师
,但是却能组织
律师
活动,为
律师
呐喊,提高
律师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因此,我的结论是:北京独有的地理优势,吸引着全国优秀
律师
进入北京,并引发激烈竞争。只有在竞争中创新和提高,才能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2.北京
律师
事务所管理因素
北京许多优秀
律师
事务所也有着独具特色的先天优势。
许多
律师
事务所成立之时有着很高的行政级别,原本就有点“高人一等”的味道;北京许多
律师
事务所的创始人“出身名门”,如付洋、田文昌等,起点就比其他
律师
事务所高出很多。
非常难能可贵的是,北京优秀
律师
事务所并没有躺在“高人一等”或者“出身名门”上吃老本。他们在管理和服务上也有许多创新和提高,这才进一步提升了
律师
和
律师
事务所的地位和影响力。
北京成功
律师
已经将个人品牌过渡成为
律师
所的品牌;北京优秀
律师
事务所已经形成品牌并不断予以维护和发展;大型
律师
事务所创立了有利于团队作战的分配方式;一些功成名就的
律师
已从执业
律师
转型为职业管理人;
北京
律师
事务所与媒体、记者、出版社、编辑等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也有高校、法学专家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一些
律师
的专业水平、个人修养、活动能力、社会影响力极大提高;优秀
律师
事务所逐步形成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市场化,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不仅获得某些领域的话语权,甚至还参与某些领域的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等,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地位。
天津市
律师
协会副会长李海波在“合伙的艺术”论坛上曾说:“当全国
律师
还在考虑生存问题的时候,北京
律师
已经谈发展;当全国
律师
谈发展的时候,北京
律师
则已经谈管理;当全国
律师
谈管理的时候,北京
律师
已经在谈合伙的艺术了。北京
律师
始终领导着中国
律师
的潮流。”我认为这一评论实在恰如其分。
可以说,北京
律师
事务所的发展与成熟,不仅为优秀
律师
的脱颖而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而且也有利于正确高端法律服务市场。
3.北京
律师
个人努力的因素
北京
律师
虽然有着很好的地理优势和
律师
事务所平台,但客观地说,北京约2万名
律师
,也并非人人都成功。其中也不乏失败者乃至身陷囹圄的人员。
那么那些取得成功的几乎成为明星的
律师
们,他们个人都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呢?我大致归纳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北京成功
律师
大多都承办或者参与了至少一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律师
承办名人名案,往往也使
律师
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最终
律师
也会成为名人、名
律师
;
成功
律师
普遍比较勤奋。其中许多
律师
建立有多个有特色的个人网站或者博客,广议天下事,其真知灼见往往展现出了个人的才华和风采;
成功
律师
文笔普遍很好。他们大多有一些有影响的文章,或者发表在正规媒体上,或者发表在自己的网站或博客上,吸引了大量的粉丝;
成功
律师
大都比较专业、敬业。他们大多有自己的专著,甚至不止一两本,而是十多二十多本,有着非常广泛的影响力;
成功
律师
大多有着比较好的口才,开设至少一门法律课程,既宣传了法律,也展现了自己;
成功
律师
大多还拥有至少一个
律师
之外的其他身份和职务,使其融入了
律师
之外的另一个“群”里,既显多才多艺,也扩大了自己的交际圈子。如被称为美女
律师
的王芳、余婧
律师
,都在电视台兼职做主持人;
成功
律师
每年都会参加甚至举办一个乃至多个论坛活动,给自己搭就一个展示自己能力和风采的舞台,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一些成功
律师
积极参与某一领域的公益事业,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尊重和敬重,也增加了个人的美誉度。
总之,北京成功
律师
的成功绝对离不开
律师
个人的努力与付出!
三、给
律师
行业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本次论坛是“新形势下中国
律师
行业发展论坛”。那么就在此就结合以上的分析和判断,给中国
律师
行业提出一些自己个人的意见或建议。
1.给
律师
主管部门的建议
大家知道,我国
律师
业归口司法行政机关主管。而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如司法部,与西方的司法部是存在很大区别的。在我国的各级政府部门中,客观的说,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是尴尬的,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没有油水的“清水衙门”,并受到一定程度的冷落。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的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上不管“公检法”机关的事,就管得上
律师
、公证机构。而且许多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还并不是
律师
、公证员出身。所以即使管理
律师
,也基本上是外行管理内行。
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职能,可以说对
律师
的地位有着极大的影响。
现在我国提出“依法治国”,要建设“法治社会”,可是遗憾的是,各级政府并没有把其法律事务归口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而是另行设立了“法制办”、“法制局”的机构,并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机构。这样各级政府事实上形成了两个“司法”部门:一个司法局,一个法制局。
我认为这完全是机构重叠,是浪费人力物力的一种机构设置。我建议司法局应成为各级政府的当然法律顾问机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则应当然成为各级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各级政府和机关的公职
律师
或者法律服务人员,不仅应有
律师
执业证书,而且应当统一归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
若能如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必定大为提高,中国
律师
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随之提高,中国
律师
也就有了从事公务担任人民公仆并为人民服务机会,无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
律师
业来说,还是对国家来说,都是件大好事。
2.给
律师
行业协会的建议
可以说,没有人比
律师
自己更了解
律师
的社会作用和重要意义。因此,
律师
协会应争取依法摆正
律师
地位,明确
律师
定位。
律师
既然要通过“天下第一考”的考试,还要年年年审,都说明
律师
是一个特许行业,特许行业也就必须特别对待。我们既然不能让那些杀猪的、卖白菜的等等通过考试进入
律师
行业并从事
律师
职业,当然也不能让那些杀猪的、卖白菜的可以自由地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与
律师
平起平坐对簿公堂。
然而事实上如今的情形却是,
律师
千辛万苦参加并通过了考试,在经过实习、年检等等,才获得《
律师
执业证》进入法庭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而一些既未参加考试、也无人管理的人员却也可以进入法庭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这种情形下,中国
律师
的尊严的将荡然无存。
律师
协会应重视话语权,应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出自己行业的声音。
中国
律师
群体的重要性和人员规模,已超过传统的文联、作家协会,所以我认为至少应给予各级
律师
协会会长与同级文联主席、作家协会主席同等的政治地位。
只有协会会长的政治地位提高了,
律师
行业的地位才会水涨船高随之提高。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
律师
业在发展,中国
律师
的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我们不要忽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
律师
客户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如果只有
律师
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以及商业诚信却未获同步提高,那么
律师
事业的发展则必然会存在巨大障碍。所以
律师
协会不仅应重视对
律师
业务水平的培训,也应重视对
律师
客户的培训,让他们更加爱了解
律师
,理解
律师
,配合
律师
,支持
律师
。
总之,中国
律师
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也远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
律师
行业协会应大力拓展
律师
发展空间,中国
律师
仍将大有可为。
3.给
律师
所负责人的建议
律师
事务所负责人是一家
律师
事务所的核心,应有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有凝聚力。
律师
职业独立性强,所以
律师
事务所很难简单地靠“管理”将许多
律师
集合在一起,而需要以“服务”将
律师
们凝聚在一起。所以铝焊丝所负责人不仅应懂管理,更应懂服务。
简单提成制、台位出租制的管理模式,是最为简单和原始的初级管理模式,把这种管理模式使用者每个人都极其聪明的
律师
身上,用此模式来管理
律师
,必然会路子越走越窄,是没有发展前途可言的。
律师
事务所如
律师
“联合国”,所以我认为
律师
事务所与
律师
应建立“互利共赢、唇齿相依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律师
事务所应努力增强
律师
的归属感、荣誉感,为
律师
个人发展提供增值服务;
律师
则应尽心尽力为
律师
事务所增光添彩,维护
律师
事务所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许多大型
律师
事务所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众多的分所,韩冰
律师
提出建设“百城律所联盟”,要像开“肯德基”一样开设
律师
事务所,不适为一种比较超前的模式。其实相比而言,我觉得如果想“沃尔玛”、“家乐福”一样将
律师
事务所打造成为“
律师
超市”,也未尝不可。“沃尔玛”、“家乐福”大型超市,通过其有效的管理,既为客户提供了优质服务,也为商家提供了时尚的场所和品牌,同时也通过规模化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实现了客户、商家、超市三方的共赢,
律师
事务所也应追求
律师
事务所自身和
律师
、客户的共赢。非常可喜的是,盈科
律师
事务所似乎正在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
随着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和对法律服务水平要求的提高,重大、复杂、高端、高收费的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将不大可能是
律师
个人能力的竞争,而必然是
律师
事务所规模、品牌、形象的竞争。所以
律师
事务所无论在规模上、管理水平上、品牌建设上等,都应有更高的要求。
4.给
律师
个人的建议
结合以上成功
律师
的经验,每个
律师
个人可结合自己的所长和条件,从易到难尽力争取通过以下方式展现自己或者宣传、提高自己:
写出几篇有真知灼见的文章,能发表就发表,发表不了也无妨打印出来摆放在办公桌上与朋友交流和欣赏;
建立一个个人网站或者博客,尽可能地展现自己的才华和风采。当然最好都是独具个人特色的独创作品,而不要全靠转载他人作品;
尽量争取机会承办几例有影响的案件,并认真做好这些案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声誉;
努力出版一部专业书籍,展现自己的专业研究成果,获得行业专家认可。但切勿抄袭、剽窃;
开始一门法律课程,找点机会演讲或讲课,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力;
每年至少参加或组织一个论坛,为自己争取一个展现才华的舞台,扩大交流,寻找更多合作机会;
积极参与某些社会公益事业,提高个人社会美誉度;
最节约的一种方式,就是要恰当利用别人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和风采;
最重要的一点则是,要塑造自己的人格,打造自己的人格魅力,树立自己的专业精神,让更多人感到自己值得信任,并且感觉自己专业、敬业。
最后,要在实践中结合自己的市场资源、阅历、专业特长、兴趣爱好、研究专著、办理成功的名案等,先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再选择专业对口的
律师
所,走专业化道路,在某一专业领域内逐渐确立自己的地位。
需要提醒的是,在如今这个时代,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也不大可能“一炮走红”,所以优秀
律师
脱颖而出需要练习“组合拳”,也需要耐心和持之以恒的坚守。
最后再给
律师
几句忠告:
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成功必须有所付出!
律师
客户和业务分化:20%的客户或者业务带来80%的收入,80%的客户或者业务带来20%的收入。只有耐得住80%的清贫和寂寞,才可能最终获得20%的高收入和成功!
律师
收入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对高端客户的竞争!
律师
地位的提高,需要所有
律师
共同不断地努力!
我的发言暂到这里,谢谢大家!
转自《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09-12/09/content_20027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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