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唐山路北区村官高小朋横行乡里多年为何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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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方虎虎
时间:
2013-4-27 13:44
标题:
唐山路北区村官高小朋横行乡里多年为何无人管?
尊敬的中纪委、河北省委、唐山市委各位领导:
我们是唐山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民,我们检举常各庄一些贪赃枉法情况,特写信反映原村委会主任高小朋在任职期间侵占、侵吞村民和集体的资金、土地等一系列问题,望贵领导明察,还公民一个公道。
利用黑恶势力强行占用集体土地。1996年常各庄村委会在村东筹建“万国垂钓园”,总投资120万元,建成后由村民汪新刚承包,高小朋看有利可图,利用黑社会势力与原村委主任勾结,两个多月后以113万元低价转入自己囊中,当时只付给村委会现金20万元,剩余部分拖欠长达10余年,2006年3月初路北区个别领导怂恿高小朋竞选常各庄主任,直到这时才将欠款93万元还给村委会(村委会有票据证明)。高小朋非法购买的“万国垂钓园”占地33.5亩,他私自将其填平,非法建盖楼房,又强行多占用村委会土地3亩,建盖几十套别墅,利用权力把自己的33.5亩的商业用地混为常各庄平改范围内用地。
鼓动村民闹事围攻。高小朋在选举前,为了争选村主任,鼓动挑拨不明真相的几百名村民,到本村南园公寓二期工程工地围攻闹事,并承诺成功后给每位村民每天发放100元酬金。违法闹事后,致使本村应该分得的两栋楼房不知去向,两栋楼房至今没有分配给村民,现已成旧楼破楼(有照片证明),致使集体经济蒙受巨大损失。另有南园公寓一期工程补建的一栋楼房当时合同是3:7开,我村应得14套楼房,至今仍下落不明。
违法违规征地。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征用土地必须由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和储,采取招牌挂方式进行。而高小朋任村主任后,以村委会的名义,违法以低价征用耕地1000多亩,损坏果树上万棵,几千万征用土地补偿款不翼而飞,使村民在遭受巨大损失。在强行征收我村村民30亩承包地时,将承包地上耕种的桃树800多棵全部推倒,并用汽油点燃两座蔬菜大棚和被推倒的桃树,使几户村民经济损失惨重。(此块土地与平改和国家征收土地无关)。
雇佣黑恶势力非法强制拆迁。2009年8月,在官商的指示下,高小朋在没有公布任何政府关于平改置换补偿、拆迁补偿等文件和相关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逼村民拆迁,以村委会的名义签订拆迁协议,并由村委会非法组织拆迁。在拆迁过程中,给予村民的补偿费低于本市内其他村,并勾结黑社会组织强拆,他们采取断水、断电、断路、打砸烧等恶劣手段逼迫村民拆迁,致使多数村民被打伤、房屋被烧毁(有照片为证)。此等手段给村民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违法协议,欺诈村民。常各庄启动平改的关键内容就是3:7开和回迁楼为老庄址中段,这是常各庄全体村民通过几次签字表决共同认可的事实。高小朋上任后,于2008年与新天地地产公司签订了不到2:8分成,以土地换建筑物极为不公平的村改合同。在没有解除原平改合同的情况下,违反了《合同法》,按现在开发商合同制给53万平方米,比原来3:7开少了60多万平方米。村民回迁楼老庄址也无法兑现,把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当儿戏。
侵吞集体财产,资金去向不明。1、我村平改楼征用种地1800亩,其中占用防风林的果树去3.5个区,每个林区占地250亩,杨树的树龄已达50年,每棵杨树按市场最低价500元计算,将造成100万元的资金漏洞。2、平改征用耕地1800亩,地上有变压器5台铜铝线近万米,地下管道几千米(铁质),机井20多眼及配套设备设施,村委会又平房上百间(包括村委会、小学、副业、拔丝厂、瑞都大酒店),村内的线路上万米,全部被侵吞和流失去向不明。3、铁道部发给常各庄村民的铁路震动费几百万及征占补助补偿款下落不明,没有发到村民手中。并一、二期的款项没有到常各庄账上(附证明一份)。4、过渡费按有关文件规定2011年在18000元的基础上增长到21600元,随物价增长而增长,第四年应该为我们增长75%!
以上是我们掌握的真实情况,望贵领导早日认真调查,早日铲除腐败,给常各庄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有媒体或上级纪检部门调查此事,请联系常各庄村民告状联系人:刘小平、高兴环、高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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