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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报考公务员要英语六级:广西文化厅被疑搞“内定”! [打印本页]

作者: zybt    时间: 2009-12-30 14:01     标题: 报考公务员要英语六级:广西文化厅被疑搞“内定”!

  在2007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广西文化厅的考录职位要求为年龄30岁以下,英语六级。一位已经年近40的报考者填报其文化产业处职位后,文化厅在广西人事厅设定的网络报名系统上反馈的信息并没有因为“超龄”不同意其报考,而是说其报考这的英语水平不符合要求。

  近年来因为年龄问题而发生的公务员报考诉讼不断发生,广西文化厅没有对报考者的“超龄”问题提出意见,却对英语四级提出了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意见。英语六级是否职位工作的必须?有什么依据?

  2007年4月25日,该报考者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诉广西文化厅和人事厅设定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职位“英语六级以上”的报考资格限制条件并据此不同意其报考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请求法院先行裁定在诉讼期间停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准予其报考。

  原告在提交诉状的同时提交了《关于停止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申请》。申请书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和人事厅在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设定“英语六级以上”报考资格限制条件并据此不同意其报考的行政行为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明显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为维护其报考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和权益,特申请法院先行裁定在诉讼期间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

  据了解,英语四六级是教育部高教司1985年开始推出的一种教学水平考试,原先考试达到合格或优秀分数的,由教育部高教司发给证书。该考试自2005年起已经不再划合格分数线,不再发合格证书,2007年1月起已经不再接受社会人员报考。这样性质考试,教育部也明确反对用人单位把它作为招人的资格条件。广西文化厅却在公务员考录中把它作为一种报考资格条件,明显不应该。因此,公益诉讼研究人员认为,这极其可能是一起按内定人选量身定做的报考资格条件。

  法院工作人员已经接受了起诉材料,该案如何审理?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隔壁臭啊    时间: 2009-12-30 14:02

  英语六级考试的性质决定了英语六级不具备作为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属性,设定为报考资格条件是无效的。

  第一,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性质是大学英语的教学考试。根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大学重点院校一般应达到基础阶段四级教学要求,非重点院校应达到的级别由各校自定。重点院校才一般要求达到四级,非重点院校本科教学还可以不要求达到四级。因此,以本次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看,要求英语四级都已经是歧视非重点院校的做法了,现在要求英语六级更是超越大学英语教学正常要求的,这是与本次招考的公务员职位的学历资格条件相抵触的。

  第二,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由教育部高教司签发。这说明该考试又是内部性质的考试,证书或报告单是内部性质的文书,均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据和效力,因而对外(其他行政部门和社会人员)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为此,教育部从来没有将英语四六级与学生毕业或学位挂钩,还明确反对用人单位将四六级作为招用人的条件。因此,将英语六级作为公务员报考的资格条件是与英语四六级考试性质相违背的。

  第三,英语四六级考试自2005年起取消成绩合格线,不再发合格证书,只向学校发放成绩报告单。这意味着英语六级已经没有衡量个体学生英语水平或能力的确定性。持有六级成绩报告单只能表明参加过六级考试,与其他任何性质和等级的英语学习考试之间都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比较的价值。持有参加过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人,可能其英语知识水平和能力要比初中高中毕业后继续自学和使用英语的人低得多。这样,英语六级也就彻底丧失了作为一种资格条件的意义。

  第四,2007年起,英语四六级不再接受社会人员报名,而公务员考试考试始终是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的公开考试,不是单纯面向大学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考试,将英语四六级作为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等于完全剥夺其他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的报考资格。这也是与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的性质明显相违背的。
作者: spybot    时间: 2009-12-30 14:03

法院立案了。有好戏看了。
作者: 流星悟语    时间: 2009-12-30 14:05

希望能审判好这个案件。将英语四六级作为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是与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的性质明显相违背的。
作者: 蓦然囙首    时间: 2009-12-30 14:05

2007年12月13日下午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作者: 夢幻时空    时间: 2009-12-30 14:06

英语四六级是教育部高教司1985年开始推出的一种教学水平考试,这与报考公务员何干呢?
作者: 好诗岚    时间: 2009-12-30 14:07

应该好好审查。人事部也规定不得设定与职责无关的资格条件。
作者: 习惯    时间: 2009-12-30 14:08

        招考职位的工作需要与英语六级无关

  一、招考职位的工作与英语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英语六级与该职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也没有关系

  从学习和研究国外文化产业理论政策或国际交流的角度来说,英语对文化产业处的这个职位工作并不具有实际的需要价值或导向价值。

  首先,从文化产业理论和实践的世界范围看,英语没有突出或优先的需要与价值。文化产业的概念及相关研究是在德国首先提出的。研究文化产业理论和政策最发达的是欧洲(主要是德国、法国等,英国并不占主导)。在亚洲,较早研究文化产业并且在文化产业政策和市场经营进行策划和推动比较成功的是日本,后来在产业市场化经营较成功的有香港、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此而论,文化产业处对语言能力的需要应该是优先考虑德语、法语、日语、韩语、汉语、粤语甚至闽南语等,而不是英语。(此系根据苑捷:《当代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概述》(2004年1月号《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刘吉发、岳红记、陈怀平:《文化产业学》(2005年经济管理出版社)等相关资料综合)

  其次,从广西与东盟国家交流的需要来看,英语也没有特殊的必要和价值。现在东盟国家多属汉藏语系、印地语系、南亚语系和南岛语系,并非英美语系。在东盟国家中,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只有菲律宾和新加坡。但是,菲律宾的通用语言是菲律宾语,西班牙语也比较流行;在新加坡(华人占70%以上),实际上国语是马来语,官方语言除了英语之外还有汉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在东盟的四个大国中,印度尼西亚人口最多(2.1亿,数量居世界第四位),其国语是印尼语,汉语也通用。缅甸的国语是缅甸语,各少数民族也有自己的语言。泰国的官方语是泰语。越南的通用语是越南语。越南语中有70%以上的词汇来自汉语。在东盟的其他国家中,马来西亚的国语是马来语,华语的使用也比较广泛。文莱(30万人口的小国,相当于我国一个规模较小的县)是马来语、英语、华语通用。柬埔寨通用语言是高棉语。老挝通用语是老挝语。实际上,在与东盟国家特别是其中的邻近国家的交流中,小语种和汉语甚至壮语、平话都更符合需要。(此系根据广西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用书《中国——东盟知识读本》(古小松主编,2004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相关内容整理)

  再次,在原告的工作单位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东盟十国使馆区、商务区建设中与我方接洽交流的外宾均使用中国的汉语,东盟各国自己的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是使用本国语,并没有使用英语的情况。这也证明英语(更不要说英语六级)并非工作需要。

  二、英语六级不具有标识或者区别报考人员对招考职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的功能与意义

  首先,由于教育部高教司2005年开始已经取消英语四六级的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者能持有的只能是2004年之前取得的合格证书。在非英语国家和非英语业务的岗位,英语主要都是将单词、句子和语法、文法等作为知识性的内容来掌握和使用的。按照记忆和遗忘的规律,一个人2004年之前取得的六级合格证不仅已经不能证明其2007年报考公务员时的知识和能力,而且也不可能证明他比其他报考者有更高的英语水平和能力。

  其次,被告招考的是普通的综合管理职位,不是英语有关的专业性职位,所以在本质上既不能将英语四六级作为一种报考资格,也不能将其作为筛选拟录人员的条件。即使将英语作为一种择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正确的做法也应该是将之增加为专业知识考试或测试,而不是作为一种报考资格条件(正如教育部官员所说,这是一种不动脑子的做法)。

  再次,从拟录用人员公示的公开情况看,也未反映该人员是否具有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具有英语六级水平的情况。这说明招考单位事实上也不是真正需要以英语六级作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必要条件。设定这样的报考资格条件,实质上是通过人为因素不正当地抬高竞争门槛,减少竞争。

  总而言之,被告将英语六级作为公务员招考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完全是没有依据的,与职位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也没有任何的关系。设定这样的报考资格条件,完全是一种是滥用职权,剥夺包括原告在内的社会报考人员公平竞争权的做法。
作者: 灯笼芯    时间: 2009-12-30 14:09

“工作需要”历来都是所谓的“组织”行为最后的最堂皇的理由,这次在12月13日下午的庭审中,被告连设置这样的职位资格条件是“工作需要的”都不敢提了,只是一个劲地强调那是人事厅的规定。而依据公务员法地十八条的规定,人事厅根本就没有确定招录机关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职权。人事厅在12月14日下午的庭审中居然也坚持那是自己作出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呜呼~~~~
作者: chinablue    时间: 2009-12-30 14:10

关于中国教育方面的,我发现在中国英语教育被抬高到了一个极端的位置。中国的儿童从小就开始接受英语教育,到了大学阶段学校更是把外语教育视为人才培养的重点,我初步估算了一下,一个中国学生要想通过中国教育部制定的英语考试标准,最少需要将30%的时间花费英语学习上,这种教育体制不仅加速了中国新一代的西化速度,而且也严重制约了高端人才的成长。现在这种弊端已经显示出来了,目前中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清华和北大的毕业生几乎80%毕业以后选择出国留学,而且国内的人才为了获得高级职称不得不将大量的时间投入到英语学习中,据说中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由于英语水平太差而屡次被中科院拒之门外,最后还是在前国家总理李鹏的过问下才被评为中科院院士。”
  “愚蠢,没想到中国竟然还有这样的可笑规定。”布什总统笑道。
  辛格博士也笑着说:“确实愚蠢,英语只是一种交流工具,把它视为划分人才的标准,这说明中国对英语的重视程度已经到了扭曲的程度。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目前可以说正处于人才凋敝阶段,一旦美中之间爆发全面战争,以中国目前的技术人才储备很难支持一场高科技的战争。另外只要我们做好战略宣传配合,相信大批接受过西方教育的中国青年不会对美军的征服抱有太大的抵触心理,这次小巴顿将军在朝鲜战场干得就很漂亮,在中国我想他会做得更好,因为当一个国家用政府命令来强制本国人民重视外语,切断本民族的文化延续性时,这无异于自掘坟墓,在这种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青年,奴性更多于民族性。历史上征服者同化异族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改变被征服者的语言习惯。”
作者: 期待~~    时间: 2009-12-30 14:11

确实愚蠢
作者: b88954966    时间: 2009-12-30 14:11

不光是这个考试有要求啊,其它的包括这次国家招考国务院,里面要求达到四六级的也占大部分.
作者: daxiang800    时间: 2009-12-30 14:12

招考职位的工作与英语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英语六级与该职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也没有关系。
作者: 梦的忧伤    时间: 2009-12-30 14:14

考个裘!我们这个地方,只要是在政府上班的,四十多分就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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