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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宠物狗咬伤,主人不承认 [打印本页]

作者: ffgghjk    时间: 2014-6-24 11:06     标题: 被宠物狗咬伤,主人不承认

6月16日16时左右,巴南区跳石派出所接到村民张大爷电话报警,称孙女被狗咬了,但狗主人却拒不认账。

民警很快赶到事发的棋牌室,发现角落里蹲着一只白色的小型京巴犬,4岁女孩小玲正嚎啕大哭,腿上有明显的咬痕,流血不止。

民警先将小玲送到镇医院进行治疗包扎。张大爷急忙指着牌桌上的一名女子说:“民警同志,就是她家的狗,她现在不认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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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民警询问女子时,对方却“心无旁骛”地打着牌,根本不理会民警的问询。其他牌友见到这情形,便纷纷推了牌表示配合民警办案,这时女子才回头说话,拒不承认这狗是自己的,而且态度十分蛮横,把张大爷和民警一齐骂了个够。

几番沟通未果,民警发现小狗一直在女子脚边走来走去,还时不时往女子身上扑,但女子却一脸冷漠地将小狗踢开,坚称自己最讨厌狗根本不会养狗。

民警发现女子座位的后面放着一个购物袋,里面隐约是些零食和狗粮,但周围群众和女子却都说不是自己的。当民警拿出狗粮时,女子的脸色明显有些慌张,民警心里顿时有了数,将小狗唤来拿起狗粮准备喂食。

但还没喂几口,女子的神情就变得十分紧张,她挥手夺下民警手中的狗食,脱口就说:“你们搞得懂不?狗粮要用热水泡了才能给它吃,你们这么乱来万一把狗儿搞成消化不良啷个办?”

民警顺着她的话问起来,又在围观群众的指点下联系上她的家人,这时女子终于装不下去了,她抱起狗儿说“好嘛,狗儿是我的,但是我没要它咬人,娃儿遭咬了不关我事!”民警见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便将她与张大爷一起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派出所里,民警又是解释法律条款又是协调劝导,经过近一小时劝说,女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并答应承担小玲的医药费和进行500元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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