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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鸿运物流非法开发房地产谁在玩忽职守? [打印本页]

作者: 语音飞    时间: 2015-1-18 18:12     标题: 淄博鸿运物流非法开发房地产谁在玩忽职守?

一个叫彭小兵的安徽安庆籍建筑商因为被拖欠巨额工程款而举报淄博市鸿运物流公司赖账和非法开发房地产,这起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有意思的是,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和规划局等几个部门却因此事被点名尸位素餐,笔者借此机会指导一下被指尸位素餐的这些部门该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文章《山东淄博:外来建筑商遭赖账后举报鸿运物流非法开发房产》称,鸿运物流公司是淄博市双百佳诚信闻名企业,但却利用其独有的优势玩起了房地产开发和赖账,更有甚者所开发的房产竟已公开对外出售,还拥有自己的售楼部…

要想认定淄博鸿运物流公司违法并不难,只要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规划局认真调查一下,了解清楚涉事公司有无相关资质和合法的土地、规划、预售等手续便可破获这起非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非法经营案件,让人费解的是,这么简单的一起违法行为为何迟迟得不到查处呢?

首先,鸿运物流公司有无取得房地产开发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通过咨询,笔者得知开发房地产需要很多手续方可进行,甚至最起码要满足销售至少要下列五证:建设用地证、建设规划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销售许可证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土地证和房地产销售许可证和建设规划证。同时还要有消防和环保以及发改委部门的相关立项和批准文件等。

上述必备的证件有缺,或者土地的性质根本都不对,那么这样的开发房地产甚至已经对外出售行为能称之为合法开发房地产吗?那么,我们淄博市的国土、规划、房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为什么就不能查清呢?假设这是一起刑事案件,那么也是秃子上的虱子明摆着是好破的案件吧?

所以说,归根结底是淄博市的上述部门形成了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为了私企利益而无视职权无视国法的表现,换句话说有关部门拒不查处鸿运物流的违法开发房地产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古往今来行政不作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太原市检察院就是因为未在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滥用职权案进行立案而被控告至省院。

以笔者来看,举报人彭小兵不必和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客套,如果按照正常的邮寄方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那么在一定的期限内如果该管的部门不管,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更高级别的部门控诉其渎职和不作为,彭小兵举报鸿运物流公司非法开发房地产牵扯出淄博市若干部门玩忽职守,岂不是妙哉妙哉!

另外,笔者想不出淄博市国土局这些部门有什么理由不查处淄博市鸿运物流的非法开发房地产行为,如果说鸿运物流赖账不归国土、规划部门管,但非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非法开发房地产,非法售房,难道不应该被查处吗?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该管的部门不管,才酿成鸿运物流公司打着物流园的旗号开发房地产并对外出售,或许鸿运物流不是第一家在淄博市这么干的,那么也就符合了淄博市国土部门的不作为逻辑,原来是见怪不怪在作祟,但笔者想告诫该管而不管这件事情的主管部门,不作为大了就是犯罪,no zuo no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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