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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母亲欠债,讨债人向其儿子讨债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zms1844    时间: 2019-5-27 08:45     标题: 母亲欠债,讨债人向其儿子讨债合法吗?

在本人(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母亲向不同人借款好几笔,估计上百万的债务。光借款人签名及手印是母亲的,讨债人告知过本人的就有90万。现在母亲外出,本人也联系不上母亲。讨债人已多次到店铺(营业执照是本人2013年4月注册)向本人讨债,并声称以后要天天把其家中80岁的老人带到本人经营的店铺闹,直到本人还完钱为止。讨债人逼着本人把母亲及母亲妹妹(即本人姨妈)找回来,逼着本人打110报警找她们。讨债人还声称要让本人及全家名声败坏,信誉扫地。
有一次讨债人在店铺因情绪激动而推打本人,将本人推倒在地,并使劲掐本人脖子,使劲捶打本人心脏,辱骂本人无良心,猪狗不如,质问本人良心是否被狗吃了。因讨债人是残疾人,本人未还手,只是挣脱。本人告知,法律上本人无偿还义务,即便本人很富裕有偿还能力,也无无偿还义务,何况本人现在不富裕。结果讨债人说别跟他扯法律,并说这些债务就是我全家合起伙去诓骗他家的,我母亲若不还钱就盯着找我要钱,除非我去死了。
还有一天讨债人守在店铺门口,只要有顾客进店,就恶狠狠地叫顾客出去,不卖东西了,至少阻拦3人以上顾客进店买东西。
关于该借款,经了解实际情况是母亲在其妹妹(即本人姨妈)忽悠怂恿之下向人借的,债权人也都是母亲多年来亲如姊妹的好朋友,借款时间为2018年4、5月间。债权人也是因相信我母亲才借的,若债权人要是知道是借给我姨妈的,绝对不会借,因为我姨妈在本地早已臭名昭著,早已借不到钱,故我姨妈才整天忽悠怂恿大字不识的我母亲背着本人及家人去借钱。这些钱借来后并未用于本人家庭生活开支及店铺经营,本人及其他家人完全不知情,只有等讨债人找上门来了才知道。钱实际上是被本人姨妈拿去了,具体拿去干什么,在本人再三追问下,母亲本人姨妈始终不肯说一个字,母亲就说与子女无关,叫我们子女不用管。且所有借条都是本人姨妈书写的,只是借款人及手印是母亲的。其中有两张借条共计40万,讨债人展示给本人看过,全是本人姨妈手写,一张金额20万借款人的签名手印是母亲,担保人的签名手印是本人姨妈;另外一张金额20万借款人的签名手印是本人姨妈,担保人的签名手印又是本人母亲。
本人猜测,这些钱可能是被本人姨妈拿去炒股、炒期货亏掉,或者陷进传销等被骗,或者本人姨妈也被他人骗了,当然这只是本人的个人猜测,具体情况是什么,钱具体拿去干什么了,母亲及本人姨妈到底借了多少钱,本人确实都不知道。
讨债人还告诉本人,我母亲借钱时曾对其说,钱是借来拿给本人妹妹买房用的。现在讨债人逼着我说出我妹妹手机号码,他们要向我妹妹要钱。我死活不肯说,因为这事我妹妹确实完全不知情,借来的钱也肯定没有拿给我妹妹买房。我母亲借钱时还曾对其说,若钱还不出来,可以来拿本人店铺的货物。现在讨债人隔三差五来本人店铺闹,叫本人拿店铺货物抵债偿债。我告知讨债人,我母亲借钱时,我并不在现场,我完全不知情,借条不是本人签的,钱更不是本人花了的,你们讨债人借钱时也没告知我要借钱给我母亲,所以讨债人无权要求本人拿店铺货物抵债偿债,本人也不会拿店铺中任何货物偿债。有一次讨债人在本人外出不在店铺的情况下,当着本人母亲的面把店铺货物拿走一部分。
本人还有一套房子,房屋产权证是本人名字,2013年11月所购,房贷是本人银行卡扣款。现在刚刚办理完出售手续。讨债人知道后,就骂我房子卖了也不告诉他们,其意就是要让本人拿卖房的钱偿还母亲所借债务。我告知讨债人,房子是本人买的,卖房的钱除了本人包括我父母亲其他任何人都无支配权,更没有用来偿还母亲债务的法定义务。
请教专业法律人士以下问题:
1.面对讨债人的过激讨债行为,本人应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如何做才能避免本人不触犯法律?
2.本人打算买一个监控摄像头放店铺,若讨债人再来店铺闹,就监控音视频保存下来,并请警察来处理,请问本人如此做是否妥当,是否合法?
3.本人及本人妹妹是否有偿还该债务的义务?若讨债人去法院起诉本人及本人妹妹,本人应如何应对?
4.本人卖房款是否有偿还该债务的义务?讨债人声称买房的钱是本人母亲的,是本人母亲帮本人经营店铺所得,故讨债人认为必须把卖房款拿出来偿还债务。
5.本人店铺货物是否有拿来偿还该债务的义务?若讨债人不经本人同意硬性拿走店铺货物,此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6.残疾讨债人推打本人的行为是否触犯有关法律?讨债人阻拦顾客进店的行为是否已触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7.母亲出面借的钱,实际是帮本人姨妈借的,故虽然借条的借款人签名手印是本人母亲,但其债务主体是否可认定为本人姨妈,而非本人母亲,是否本人姨妈才有偿还的责任,我母亲无偿还责任?我认为我姨妈是在设圈套坑害我母亲及我全家。
8.本人母亲及姨妈现在已外出一个多月,打她俩手机要么就关机,要么就不接。我发短信给她俩,说再不回家,我就去报失踪,请警察去找她们,结果回了一条短信给我说“是不是嫌死得还不够快?”我也就吓得不敢去报警了。她俩外出到底去了哪里,去干什么了,本人及家人确实完全不知情,但讨债人隔三差五来逼着本人交出她俩。面对此种情形,本人应如何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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