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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杂谈]中国不适合实施“依法治国” [打印本页]

作者: 134625    时间: 2010-1-8 13:11     标题: [法律杂谈]中国不适合实施“依法治国”

中国正处于改革时期,社会变化太快,法律有滞后性的特点,所以不适合依法治国。再者,中国的司法没有完全独立,组织上接受党的领导,经费上受制于政府,所以,做不到公正司法,不适合依法治国。依法治国脱离中国国情,造成一个后果:限制守法者,纵容违法者。在复杂的现实面前,法律显得无能
作者: 日光兰    时间: 2010-1-8 13:12

  有道理。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民主法治不是投机取巧的事,来不得半点心浮气躁。依法治国是目标,是过程,是方向,是要几代人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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