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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西风破    时间: 2007-2-7 15:50     标题: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请教下,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中能否提起精神赔偿,司机可否据此免责,如司机是职务行为,可否要求车主承担精神赔偿。
作者: 玲珑    时间: 2007-2-7 15:52

如果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但是也不需要交纳诉讼费。如果单独就民事赔偿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则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但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
作者: 山里人    时间: 2007-2-7 15:54

严格按照最高院司解,单独提起民诉,也不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为车主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只是基于对车子拥有所有权这一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而不是基于对受害人的侵权行为.这与驾车人承担责任的基础是不一样的.
所驾车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车主就不承担精神损害.如果驾车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则车主亦承担之.

作者: 东边日出    时间: 2007-2-7 15:59

如司机是职务行为,可否要求车主承担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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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主体和财产损失赔偿主体是一致的,保险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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