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市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在实践中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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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听听海
时间:
2010-1-18 12:03
标题:
我市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在实践中有待完善
我市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在实践中有待完善
我市社区矫正移动定位监控和信息管理平台启用以来,据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总体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以前,我们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主要依赖于人工管理、电话交流、书面汇报的方式,不仅存在工作量大、书面材料多、数据不易统计、监控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而且还存在对矫正对象难以做出量化评估,准确有效地进行考核等诸多问题。不能一目了然的显示。现在,社区矫正定位监控和信息管理平台的启用,直接利用手机定位技术优势,使矫正工作者通过该管理平台对矫正对象的手机进行定位监管,为矫正对象的管理考核提供信息化、智能化的高效管理平台,实现管理者与矫正对象之间的信息交互,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但是,通过一年多的试用以来,基层的同志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该信息平台在使用中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待我们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系统软件在设计上本身存在一些脱离工作实际的瑕疵
1、电子文档的生成不能直接打印,仍然需要重新排版;
2、录入数据后,难以修改,并不能一次性有效完成;
3、缺少数据统计功能,不能自动生成年度、季度、月度考核的得分等及按指令自动生成统计结果及报表;不能根据考核情况对矫正对象的奖惩进行电子“量刑”;
4、没有对解矫人员的信息资料库,自动生成,单独保存;
5、不能与省厅社矫风险评估系统有效对接;
系统在对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时,由于操作人员的熟练层度和文字录入的速度影响,有时难以一次性完成。特别是在多人同时上网录入时,有时,录入了半天的数据,却不能成功输入,只能重头再来,数据录入后,有时难免发生输入错误,但是却无法修改,修改了基本信息的内容,但其他模块的内容不能自动重新生成。系统设计了一些自动文档的生成,虽然可以导出,但是,导出的文档与我们实际使用的规定文档,不仅内容不同一,而且,排版乱,不美观,不节约,需要重新排版调整,只能勉强使用,因此失去了导出文档本来可以直接打印成审批材料、档案资料的功能。系统缺乏如EXCEI一样的分类统计、计算的功能,比如,按村社区、按犯罪类型、按管理等级等去进行分类,搜索引擎并自动生成统计数据的功能。在我们录入了矫正对象的电话汇报、思想汇报、集中学习情况、参加公益劳动情况等考核的基础信息后,系统不能自动统计出考核得分,基层迫切需要的是在对矫正对象的考核管理时,能实行“电子量刑”,这样,只要我们工作人员输入了考核的基本元素后,由系统直接对矫正对象根据录入的信息进行打分评估,再根据社区矫正的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考核,提出奖惩的建议,这样最大的好处是屏除在社区矫正奖惩中的人为因素,便于上级主管机关掌控的同时,也减压了基层的人为干扰。在实践中我们还发现,系统没有为解除矫正人员单独设立资料库,建议对期满解矫人员,由系统将该员信息直接移入已解矫人员信息库,并单独保存。便于查档。
系统最重要的缺陷是各市独自不战,不能实现在同行业内部联网,这样,就少了一个矫正对象移送管理的功能,一但矫正对象因户籍迁移,工作、学习地点变更,易造成委托管理上的漏洞,而且,接受地要重新录入信息,不能了解掌握之前的管理资料,也易出现差错或者不一致的情况。特别是与省厅的社矫评估系统不能有效衔接,这是最大的遗憾,现在的各自为战,是资源浪费。如果把社矫风险评估系统与移动管理平台有机结合起来,则管理更加规范,我们工作中可以根据科学的评估来确定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这样做更有利于基层矫正对象的管理,也便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调研基层情况时,能及时掌握第一手的资料,是举一发而动全局的好棋。
二、平台管理在实际操作上不能与人工管理有效衔接
1、手机定位实时监控因技术原因和经济原因未能普遍开展;
2、信息交互,不能做到无缝对接。一是与监所检察、与法院刑庭的工作对接,二是与市局的网上审批功能的有效对接,三是社区矫正对象擅自出界,系统的自动提醒警告,与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提高警惕、加强管控的对接。
事实上手机定位,因为技术上的原因,尚难以普及。因为,移动管理平台,管理的只是属于移动号码的手机,对其他公司的手机,不能进行监控和管理。而矫正对象不可能都使用由我们指定的电话号码,甚至有人还用不起手机,而且,监控手机收费偏高,在基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经费的一些配套费用不能到位的情况下,经济原因必然是司法局不能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手机监控的瓶颈。而有选择性的监控某些个别的号码,既不公平,也是管理上的遗漏。平台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擅自出界,系统的自动提醒警告,仍然需要与人工管理有效衔接,没有与司法所长的手机链接起来,让我们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控,及时由当地司法社工管理人员人工提醒,这样的震慑力往往更大。不仅是警示告知功能需要与管辖司法所的人工管理进行衔接,平台已设计的一些内部审批功能,也没有能在上下级之间形成有效衔接,这方面有技术上的原因,也有管理模式与责任心的问题,还与我们不习惯于电子办公的模式思维有直接的关系。再次,平台系统不能与法院刑庭和监所检察二块预留衔接的空间,建议添加判前调查的资料录入,和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电子文档,这就要与法院刑庭进行平台对接。另外,把社区矫正的考核结果,要能与监所检察系统进行链接,由监所检察从另外的角度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电子管理,也是必要的。既是对我们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监督,也是最大的支持。可以把社区矫正的管理活动公开化、阳光下运作。让徇私舞弊成为不可能。
三、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的效用没有能实现最大化
1、网络功能限定,不能与互联网衔接,是资源共享的瓶颈;
2、上下左右联通功能不全,不能与省厅及其他政法部门进行交流和联通;
3、可以借助移动平台,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办公电子化。
在使用中我们发现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的网络功能远远没有得到应用。建议借助平台,开设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办公电子化,(这只是增加几个办公软件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借助移动管理的网络平台把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工作等其他业务,利用软件系统进行电子办公。完全可以把该系统与上级机关、与公安的网站、法院、检察院、政府的内部局域网进行联络沟通,进行交流,并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其实,现在的网络使用特定的模式,把平台网络与互联网割开,是有利有弊的事情,现在互联网上资源丰富,是我们工作中取之不尽的信息源泉,我们在兼顾了安全性这条涓涓小溪的时候,却丢失去了互联网这个波澜壮阔大海。而且不能形成与社区矫正对象的网络互动,融入互联网,可以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远程监控,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让他们与我们实行网上互动,开通网上汇报、网上查分的功能,可以让他们清楚明了自已的考核情况。所以说,与互联网的人为割开,是画地为牢的鸵鸟政策,说实话,这样,只能使我们的系统平台,成为一潭死水,因此,完全有重新思量的空间和必要,而且在技术上本身也是不难实现的事情。
总结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通过无线网络技术和先进的GPS系统,虽已及时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等功能,但与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管理的实际需要来看,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确有亟需完善之处。笔者希望通过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全面强化司法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彻底解决社区矫正存在的定位难、监督难、流程复杂、手续烦琐和部门协调难等问题,让我们司法部门不仅实现了对监外执行对象的人性化实时监控,还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同时又能与公检法系统实现有效、无缝的对接。把该系统主要五大核心功能(区域监管功能、信息交互功能、警示告知功能、档案管理功能、考核管理功能,)借助科技的手段,依托互动、联动又严格的人工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并完全发挥。并藉此整合司法局各项资源,建立包括社区矫正工作在内的各项业务工作由市局统一监管、审批、办公的平台。实现全程无纸化办公,有效地推进司法系统的信息化进程。
姜堰市司法局张存友
2009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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