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问庭审录音能作为上诉申诉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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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郎仔
时间:
2010-1-18 12:18
标题:
请问庭审录音能作为上诉申诉的证据吗?
有个自诉案件,对方是纪委正纪检员干部的老婆,法院慑于纪委的淫威,多次刁难当事人,最后通过多次的审委会研究,在没开庭的情况下强行驳回起诉。中级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且适用法律错误而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审理,当事人就在开庭时把过程录音下来,因为知道法官还会继续袒护对方的,结果不出所料,法官在庭审中对对方不利的供词没记录在案并歪曲事实等渎职行为,作出不公不正的判决。请问庭审录音能作为上诉申诉的证据吗?
作者:
情迷布拉格
时间:
2010-1-18 12:19
应当可以,
不过好像开庭的时候都说不准录音……
作者:
夜带水果刀
时间:
2010-1-18 12:20
楼上说的对!
作者:
kartoffel
时间:
2010-1-18 12:20
能不能作为上诉申诉的证据我不知道,但是这个录音可以证明判决的不公正,也就是这个录音可以证明该法院的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法官法》等法律
法规
的相关规定,您可将法院的做法形成书面材料,向检察院投诉。结果真的像你说的,我想法律会还你公正的 。
作者:
隔壁臭啊
时间:
2010-1-18 12:21
利用庭审记录做文章(庭审记录与实际庭审不一致)的情况并不罕见。
作者:
zybt
时间:
2010-1-18 12:23
她早就投诉了,可检察院说了,这是小事而置之不理。她也向各级各有关部门投诉了不下百封信了,有收到中级法院的回复是没新的证据等又是歪曲事实的理由驳回上诉和申诉。
当今社会,简直无处不黑,如果不信,那是你的幸运,因为还没轮到你倒霉。
现在的检察院与纪检部门及当权者有如下面中巴的乘客,可悲!因为他们的冷落无需负任何责任,而那三名歹徒虽可恶,但他们如果没死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所以最可恨的人就是那些乘客,该死!
她真希望能像那个女司机那样,把那些当仁不仁的监督者统统杀光!
《一个女司机被强奸后的壮举》
我希望大家都能看到这个帖子,并不期待它是否能有多少回贴,但有些东西,有些道理,却往往可以从一个短小精悍的故事里面体会得到。这是一篇让人看完后心很冷的故事。真的希望这真的只是个故事。。。。。。因为心真的很难过。。。
山间公路上三名持枪歹徙居然盯上 漂亮的女司机,强迫中巴停下,要带女司机下车去玩玩,女司机情急呼救,全车乘客噤若寒蝉。
只有一中年瘦弱男子应声奋起,却被打伤在地。男子气极.奋起大呼全车人制止暴行,却无人响应.任凭女司机被拖至山林草丛。半个时辰后,三歹徒与衣衫不整的女司机归来。车又将行.女司机要被打伤流血的瘦弱男子下车。 男子不肯,僵持起来。
“喂,你下车吧,我的车不拉你!”
中年男子急了,说:“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我想救你还错吗?”
“你救我?你救我什么了?”女司机矢口否认,引得几个乘客窃笑。
中年男子气极,恨自已身无大侠之力!救人未救成,可也不该得此亡被驱逐下车的结果呀,他坚决不下。再说我买票了,我有权坐车!
司机扬起脸无情地说:“不下车,我就不开。”
没想到的是,满车刚才还对暴行熟视无睹的乘客们.却却如刚刚睡醒般,齐心协力地劝那男子下车:你快下去吧,我们还有事呢,耽搁不起!有几位力大的乘客甚至想上前拖这中年男子下车,使人想起莫泊桑笔 下《羊脂球》里的情节。
三个歹徒咧着嘴笑。得意地笑了。其中有个黑皮无赖毫不知耻地说:哥们把她玩恣了!另外两个歹徒也胡言乱语:“她是我对象,关你*事!”一场争吵,直到那男子的行李从车窗扔出,他随后被推搡而下。 汽车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女司机掠了一下头发,按响了录音机……
车快到山顶,拐过弯去就要下山了,车左侧是劈山开的路,右侧是百丈悬崖。汽车悄悄地加速了,女司机脸上十分平静,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里淌出晶莹的泪水。一歹徒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说:慢点开,慢点开, 你***想干什么? 女司机并不说话,车速越来越快。歹徒企图扑上去抢方向盘,汽车却像离弦的箭向悬崖冲去……
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伏虎山区昨日发生惨祸,一中巴摔下山崖。车上司机和十三名乘客无一生还。
半路被赶下车的中年人看到报纸哭了。谁也不知道他哭什么,为什么哭。
作者:
yonglin
时间:
2010-1-18 12:23
应该可以吧。说明审判程序违法。
没用的,上诉申诉都有提交录音的,可就是只字不提录音,就说没提供新的证据而驳回上诉与申诉。现在真是有冤无处诉,更可悲的是周围的人也都认同这点,说:再怎么诉也是白搭,现在社会就是这样,无钱没权别进来。
作者:
光光小仔
时间:
2010-1-18 12:24
没错,到处都是冷漠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个社会已经没有良心了.没有良心的社会,还能长久吗?
作者:
yonglin
时间:
2010-1-18 12:25
“没错,到处都是冷漠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个社会已经没有良心了.没有良心的社会,还能长久吗? ”
有权人说了算,他说什么不管是对是对错也没人敢哼声的,能不长久吗?只是苦了老百姓!才会有刘佳等人的偏激作为,而且这种作为应该会越来越多,那些无辜之人也不能完全归罪于刘佳等人,要归罪于那些“乘客”才对!也只有象那位女司机、刘佳那样的做法才能对那些“乘客”有所震撼!
作者:
喜多多
时间:
2010-1-18 12:26
最好还配有其它的证据来证明该案审理不公!
作者:
2006195113
时间:
2010-1-18 12:27
有这样的法院吗?有这样的法官吗?是编出来的吧,因为我是法官,我绝不会作这样的事情,也不太相信,都甚么年代了,还有这样大胆妄为的?
作者:
134625
时间:
2010-1-18 12:28
你当庭没有核对笔录?发现与庭审发言不符的,可以要求补正和改正,不然你就在笔录上写上自己的意见,法官或书记员不同意,就不签字,你看他怎么判!用录音作为证据,因为法庭不许,他们也不敢让录音,所以法院可以判定你这录音证据取得不合法而不采信。
作者:
小七哥
时间:
2010-1-18 12:30
不知你是哪里的,当了多久的法官?但这些都是事实,基层的法官就是这样,就这案件当时不是被基层法院“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而强行驳回了起诉吗?我还没说出原告人是什么身份的呢,说出来肯定又会吓你一跳的。在此还不想说。
当然基层的执法犯法行为还是有赖于中级法官的撑腰和那些当仁不仁“乘客们”的冷漠。
我在基层工作了二十几年了,见多了,你如果是上层机关的,希望能下基层来了解了解一下就全明白了,基层法官的很多办案手法太让人寒心了。
我说的这案是发生在福建省泉州市的,如果是你的管辖内,希望你能帮她一把救救她好吗?她现在可是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她说那个女司机做得好壮烈好痛快啊!
对了,请问你一个问题,象这种法官犯有渎职罪吗?我问了有关人员说,后果不严重,是构不成犯罪的,你说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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