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由被害人陈述派生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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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guzhou
时间:
2010-1-18 14:36
标题:
由被害人陈述派生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事实吗?
同题目!
还有,我看见证据法36条说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凡是对案件事实有亲身感受的、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与本案处理结果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都有证人能力,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那么,由被害人转述他人的证人证言能够还原事实真像吗?其证明力度如何确认?有法条依据吗?
作者:
@地瓜叶
时间:
2010-1-18 14:36
忘了,谢谢大家!!
作者:
蓦然囙首
时间:
2010-1-18 14:37
任何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东西都叫证据.只是看是直接证据还是叫间接证据了.
能够独立证明案件事实的是直接证据.转述他人的证人证言只能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不能独立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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