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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险公司的员工没有“保险”! [打印本页]

作者: feng881203    时间: 2010-1-26 10:08     标题: 保险公司的员工没有“保险”!

相信对保险有一定认识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现在的经营模式。“营销 团队发展”就是随便在保险公司公司工作业绩到达一定标准的员工,有资格发展“自己的团队”。用他们的话说就叫“核裂变”。
所谓“核裂变”就是1个人不停的招聘他的下属员工,他的下属员工在不停的招聘。由此他的人员会越来越多。也就和传销模式一样,但是他们是合法的。
当然这也就决定了,某些业务主任或者业务经理在公司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作出有辱公司形象的行为。
下面这个列子是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将简称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 潍坊中心支公司 奎文区营业部 业务主任 刘文博 代码 1110207925”的有辱公司形象和违法行为中的一个部分。
扣押员工(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保险代理人)工资卡
大家都知道,进入一家比较正规的公司。当你办理完成入职手续之后,你将会得到公司下发的工资卡或者工资存折。在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也是这样的,当你办理完成入职手续之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如果有业绩的话,公司会按照你的业绩将公司发放到你的工资卡上。当然工资卡在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是由内勤发放到员工手上。
然而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奎文区营业部 业务主任 刘文博 却直接从内勤手里把员工的公司存折拿到他自己手上。然后他把员工工资存折里面的钱全取出来。按着他想法,认为那位员工该得到多少钱,在发放给员工。有的有业绩的员工甚至都没有全部得到工资底薪的800。当然没有业绩是没有底薪的。业绩的钱更是没有了。这无疑是(以下将简称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 潍坊中心支公司 奎文区营业部 内部管理存在漏洞。而且在不同的营业部都存在着这样的现象。首先我们分析下,公司将工资折发放到主任手里这是漏洞。主任利用职权克扣员工工资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他不应该拿走员工的工资存折,更不应该动用员工存折里面的财产。甚至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希望本文能给毕业即将找工作的同仁一些警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作者 金沙 QQ 132601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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