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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抢劫2万的男子被判缓刑是轻判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七郎仔    时间: 2010-1-27 16:21     标题: 抢劫2万的男子被判缓刑是轻判了吗

抢劫2万的男子被判缓刑是轻判了吗


文、蛛蛛


  为了抢救患上了尿毒症的妻子,这位丈夫铤而走险去抢劫了2万元,当作妻子的治疗费用,被警方逮捕归案后,经法庭审理,念及其初犯及为病重的妻子救病的原因,判他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


  这个判罚结果下来后,大部分的人,都对新乡辉县市的判决结果表示予以理解,但也有部分人对此不理解,认为判罚太轻了,按照刑法等对抢劫罪的规定,至少应该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样的判罚结果不利于惩治犯罪,法律缺乏严肃性。


  但是,审判长对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做了一番解释,我认为他说的比较好,那就是为啥要轻判。轻判在于一是他是初犯,二是没有暴力情节,三是却是为了救妻子的病而想出的下策,最关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宽严相济”的原则,判了这个男人缓刑,既可以照顾病重的妻子,又可以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没有将其推向社会,而缓刑也是一种刑罚。


  我更认为,该缓刑如此判罚,判罚的相当合理和有人情味儿。


  合理性确实存在的,看一件案子的判罚结果,不单是看是否符合了法律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和含义,更重要的是,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究竟体现在哪里的问题。制定法律就是为了惩罚坏人和坏现象,惩戒那些罪犯,挽救那些良心和道德还没有丧失的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使整个社会上的坏人不敢做坏事,好人越来越多,社会治安良好状况得到较好的保证。


  法不容情,我总觉得透着冷漠和冰冷冷的感觉。在外国欧美等国家,法律上规定的条文必须执行,一点都不能商量,甚至是一般的规定,都必须严格执行,从某种程度上看,这样的作法很苛刻和毫无人情味儿。


  这样也许因为考虑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以不能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先准条件,所以,法是死的,与情毫无关系。


  而从这个案件宽严相济的审判原则来看,我国的法律更能充分考虑法与情的关系,摒弃法的冷冰冰的一面,赋予法更以全面的通盘考虑,做到法有时遇到的无法解决又不得不解决的问题。这个案件当中,这个男子抢劫2万块,确实是犯有了抢劫罪,必须判刑,这是毫无疑问的。


  然而法律不只是法律,我们还要考虑法律之外的一些主要因素,那就是为啥这名男子明知道抢劫是犯罪的行为,却要去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病重的妻子需要肾透析,需要钱,而他没有这个治疗费用,借也借不到,为了救自己妻子,他选择了铤而走险抢劫筹钱的方式。


  法院审判时,也考虑到了一旦判他真正入狱执行刑期的话,他的妻子会没有生活来源,她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会没有父亲了,也就是他们家里没有了顶梁柱了,这个家庭必然会陷入可怕的境地,那就是他的妻子很可能会躺在家里等待死亡,因为没有钱治疗;他的孩子会流离失所,成为无家可归的人,甚至成为对社会有害的人,这些都会进一步造成可怕的后果。


  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法院才决定缓刑的惩罚,让这个男子好好照顾家庭,拯救这个家,同时这个男子又不是几进几出的累犯,法与情并施,决定了这样的判罚结果,我以为,这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同时,我也对这样的判罚原则的运用,一定要谨慎才好。
作者: 乡下乖乖女    时间: 2010-1-27 16:22

是被轻判了吗?
作者: 纸风铃    时间: 2010-1-27 16:23

咳,其实这男子为救妻子也不应该去抢劫啊,可以想想别的办法啊

这样做只会害了很多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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