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点评几个热门案件(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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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sl3325009
时间:
2010-1-27 16:30
标题:
点评几个热门案件(原创 )
作者:李帅(独立评论员)
近来有几则被国人广为关注的新闻,主要有深圳清洁工梁丽将拣到的价值300多万金首饰据为己有案、河南网民因发帖举报被跨省追捕案、网民发帖骂领导败类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湖南女生罗彩霞高考录取被冒名顶替案、浙江杭州富少飙车致人死亡案、修脚女工邓玉娇杀死侵害人案、贵州及四川等地官员嫖宿幼女案。这些案件之所以被世人注目,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当事人双方具有相似性,一方是普通百姓,另一方是权贵。
河南举报人是民,被举报者是政府;
发帖骂人者是民,被骂者是官;
高考成绩达标者是民女,冒名顶替者是官员之女;
在市区人行道斑马线被撞死者是民之子,撞人者是富少;
被侮辱的修脚工是民,侮辱者是官;
受害幼女是民,侵害者是权贵;
因拣拾贵重首饰面临被判重罪者是民,物品遗失人决不会是民。
二,案件的判决结果与每个国人息息相关。
如果举报人被抓被判,则无人再敢举报;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则会警醒其他官员的腐败违纪行为;
如果无据发帖骂人者被抓,则无人再敢乱骂人;如果被骂者的确是败类而被权力保护,那就会更加肆无忌惮;
如果被冒名者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赔偿,同时冒名顶替者不从严追究法律责任,那高考就失去了庄严和尊严;
如果在市区飙车致人死亡而不依法追究,那杀人案件会随时发生;
如果被侮辱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任何女性都不会有安全;
如果欺凌幼女者不被严惩,那中华大地上将会充满禽兽;
如果因拣拾物品而被以盗窃罪追究的刑事责任比大贪官还重,则法律的天平就是严重倾斜的。
三,如何处理这些案件,我以为很简单,我个人的思路如下。
举报案。 王帅、吴保全等人举报政府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案,此类案件的关键是要尽快核实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如属实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被举报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此外,如果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被有关部门追究了相关法律责任的,除应为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外,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骂人案。此案的关键是搞清楚败类的范畴。通俗地讲,所谓败类就是那些严重违背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和行为准则的行为人。具体来说由于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不好一一列举,但由于本案涉及的败类是官员,故可以概括出一些,比如贪赃枉法、鱼肉人民、公款吃喝嫖赌、公款旅游、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包二奶养情妇、不尽职尽责、欺压百姓、以权谋私等等。大凡够的上这些的,可以说就是标准的败类。对于这些败类应当依法罢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难道骂陈良宇或是曾锦春、成克杰、王怀忠之流的贪官恶吏为败类的人有错吗!骂败类官员是人民的权利,因为人民不愿让那些败类们挥霍人民用自己的血汗创造的财富。对于这些败类们,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惩处。
冒名案。罗彩霞父亲利用职权和金钱勾结多个部门的官员弄虚作假,为其女冒名顶替上大学,不仅严重侵害了王佳俊的权利,同时也涉嫌多项犯罪,比如假冒国家公文罪、制作使用假冒证件罪、行贿罪等等。而其他相关人员在构成共同犯罪的同时,还应查清其它个人犯罪,依法数罪并罚。
飙车案。交通肇事人胡斌在市区超速飙车连闯红灯后将在斑马线行走的受害人谭卓撞死,此案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无需争论。理由:一明知超速且可能引起他人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二明知斑马线可能有人且可能致人死亡;三在连闯红灯后以及在肇事斑马线前并无减速;四该车制动功能完好,刹车系统无任何故障,没有机械方面的原因。故本案不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判决,因为交通肇事罪的关键要件是因大意或疏忽过失造成且事先须已采取措施。
抗暴案。修脚工邓玉娇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暴力侵害的情况下,反抗过程中无意将侵害人杀死,符合刑事诉讼
法规
定的正当防卫的情形,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事诉讼
法规
定了对于八种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受害人在面临人身安全被严重侵犯的紧急情形下,为了制止侵害行为的继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打伤或打死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试问当一名弱女子在面临三个淫棍的暴力侵犯的急迫情形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中一名暴徒杀死,免遭人身权利被严重侵犯,有何不当?
幼女案。此案的关键有几个。一嫖客是否明知或应知受害人是幼女;二被嫖幼女是否是性工作者且同意交易。如果幼女不是性工作者,那么无论幼女是否同意,案件性质都属于强奸范畴,且可能构成强奸幼女罪;如果幼女是性工作者,但该女不同意交易而被强行奸污,则也构成强奸罪。
首饰案。清洁工梁丽虽然在拣拾贵重首饰后没有交公,但当警察出现时,她不仅没有隐瞒反而全部上交,但据传有关司法部门将以盗窃罪判其无期徒刑。对此我颇有疑义。首先就算是梁丽有侵占的意图,但毕竟不是偷来的;其次按照刑
法规
定的犯罪构成来说,应当定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较合理;再次如果简单以转化的盗窃罪就判梁丽无期,似乎有些不当,因为她的行为比起那些大贪巨贪来说轻多了,数额也少多了,性质也不恶劣,而那些大贪巨贪又有几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呢?本案关键是要弄清楚这些财物的所有人是谁?这些财物的来源是否合法?这些财物是怎么遗失的?然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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