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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络维权成为新兴的维权方式 [打印本页]

作者: 淡无盐    时间: 2010-1-29 11:26     标题: 网络维权成为新兴的维权方式

近年来的网络上发生的公共事件都有个统一的命名:网络维权(无论是黑砖窑还是开胸验肺)。所谓的网络维权意指公民通过网络爆料的方式呼吁网民、相关的政府领导、政府部门关注受害者或者弱势群体以及违规、违法的事件,其特征是虚拟性、隐匿性、公开性、安全性。前面两个特征比较好理解,就是网络共有的特点。“公开性”是指维权帖文一经在网络上爆料就可能被所有的人知道就增加了维权成功的可能;“安全性”是指网络维权可以保证维权者的人身安全,当然也有可能通过IP追踪的方式找到维权者,这点希望维权者小心,但通过代理服务器的使用是可以避免的。
  这些都是传统维权方式无法可比的。
  传统的维权方式无外乎有以下几种:通过法律的方式、举报信的方式(匿名或者实名)、上访的方式(集体或者个人)。通常因为法律维权程序之繁琐以及高昂的费用使得很少人愿意走司法程序,出事找市长而不是法院的思维定式,使得民众更多的是以上访、举报信的方式来进行维权。无论何种方式,传统维权都有一个共有的特点:成本太高、代价太高而且少有见效。
  随着网络影响力的增强,民众更愿意采取网络维权的方式,不仅仅是因为其虚拟性、隐匿性、安全性,我想更主要的是成本低、见效快。在中国普通人根本无法承担传统维权方式所需要的成本以及漫漫长夜的等待,最终搞得当事者心力交瘁不得不放弃。在网络上,只要维权的帖文受到关注有点击有回复就可能会得到答复,比如近些年的关于产品的维权,基本上都是事主通过传统的维权无法得到解决才到网络上曝光,而商家为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张不得不答应事主的索赔。[就我所知的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是一家著名的牛奶公司强制开除一名怀孕职工,该职工现实中申诉未果,最后将她的遭遇贴到网上,得到当地妇女协会的关注,最终帮其解决了问题。
  网络维权基本上走过了游击战、阵地战、歼灭战三个阶段。
  最初,民众还没有想到要在网络上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看早期的BBS,很少有人将自己的遭遇发出来,网民们交流的基本上都是一些阳春白雪、宏观话语;游击战阶段,网民们关注的都是一些“大人物”(市长或省长)的事情比如宝马案、深圳妞妞案。网络维权只是一些点缀呈现一种游击态势,或者并没有想到这是维权,只是因为好奇、气愤等等感情因素才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发到网络上,未曾想无心插柳柳成荫。游击战告诉公众网络才是维权的重要阵地也极有可能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当网络维权进入阵地战时,网络影响力已经深入人心。阵地战的特点是:个体性事件+群体性的评论,黑砖窑是最为凸出的列子。当《400位父亲呼唤在黑砖窑中做奴工的儿子》帖文出现在天涯杂谈时得到的不仅仅是高点击以及海量的回复,更重要的是大量的评论,评论人不仅有著名的报纸评论员还有普通的网友,当互联网铺天盖地都是关于黑砖窑的评论的时候,政府部门想视而不见都是不可能的。网友的评论是阵地战最为显著的特征,网民们通过单个的事件来论说民主、自由、法治、权利,而这些内容则是之前百姓们公开接触最少的。比如对于天涯,有些网友说,我来天涯就是为了看回复。这就是评论的力量,千夫所指之下,专横者也会颤抖的。
  但对于普通的维权事件网民们恐怕已是司空见惯,最多表示一下同情。如何得到群体性的评论?一个叫作“网络水军”的新兴职业正在悄然走红,所谓“水军”, 即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兼职发帖的人在行内被叫做“网络水军”。目前国内出现了专门的“水军网(shuijunwang.com)”,主要为企业产品宣传造势。不过水军网创始人梁赛对笔者表示:我们对维权类的业务是持谨慎态度的,通常客户需要来北京与我们作较深的沟通之后才会考虑是否接单。

    网络已经变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肉搜索成为网络维权的最高境界。比如林嘉祥事件、周久耕事件,当消息一经公布网民们各显神通,纷纷找出当事者的各种信息。好事者更愿意去现场实际考察,在网上为大家现场直播。在群情激奋之下,有关部门24小时就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在前两个阶段,相关部门的态度更愿意通过捂盖子的方式消灭网络上的声音,到了歼灭战阶段,相关部门更愿意正面的接触毕竟人肉搜索+现场直播不是那个政府能够承担得起如此丑陋的。
  综上而述阵地战和歼灭战将是以后网络维权最为主要的方式。我们在网络阅读中可能也看到了有些网络维权比如拆迁、军人福利待遇虽然众多、影响也很大但并没有得到解决,原因在于这两者涉及到社会稳定只能依靠结构性的调整才能解决。
  网络维权的三个阶段告诉维权者的是应该注重那些宏观的要素,比如维权不仅需要事件还得需要评论,这样传播才会加速,比如要有图文直播等等。但有些人可能会问我,即使是在歼灭战阶段我也没有维好我的权啊,怎么办?
  等。有些维权者当自己的帖文没有得到重视或者说被删除之后就放弃了网络维权,这些大可不必。传统维权几个月甚至几年咱都可以忍受,网络维权几天都不愿意等?当维权者放弃在网上呼喊的时候,恰恰是侵权者最愿意看到的,只要我们在呼喊,那么侵权者每天都像是坐在火上之上。说到被删除的帖文,我一贯的态度是被删了你可以在发啊。发个帖子又不是在去趟北京,唯一的成本就是点击一下鼠标,切不可灰心丧气。被曝光的侵权者就是过街老鼠,删除只能说明侵权者已经意识到维权者的举动,只需在坚持一秒钟或许就是另一番天地。只要你维权开始,那么就必须准备做好打持久战!
  还有一点就是维权者切不可僭越。最近我注意到南昌博雅事件,当事者的妻子吴佩奋实名维权精神可嘉,但其标题实在不敢恭维“呼吁南昌市公安局长胡O焯下台”。此类标题是网络维权的大忌,当然我们理解维权者的迫切心态,但类似的标题试问中国目前的哪一家网站敢留这样的帖文?而且会让相关部门也很为难,有些人会觉得你们维权就是想让XXX下台,但XXX下台是你们说了算的吗?维权者在标题与文章上都要有精心的准备,最主要的还是要说出真相,至于胡局长是否下台,谁应该承担责任,自有公断。维权者实在不必自寻“短见”!
  最重要的就是报网必须互动。维权者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其实是点状的,起初一个维权贴可能只是天涯杂谈的网友知道,猫眼看人的网友并不知道;可能是猫扑的网友知道,天涯的网友并不知情。但如果报纸的介入就会将点状的信息串成一个网络,每个人都知道的维权者遭受侵权的事实,如此则加大了成功率。所以维权者时刻应准备着把受害信息交给报刊记者。
  谁在扮演弱势的一方?只要事件双方不是对等的关系,就会有一方处于弱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明显是弱势的一方,一旦发生需要维权的时候他们没有时间与经济和企业耗下去,最终导致维权流产。网络为公民维权开辟了新的平台,对于正当的维权,应该大力支持,但是必须注意到,"网络维权"是一把双刃剑,公民在通过这种方式维权的时候,也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如果偏离事实,给他人造成伤害,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作者: xxtyshun    时间: 2010-1-29 11:27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我怕就
作者: 粉妮    时间: 2010-1-29 11:28

我惊呆了,好贴啊,很难得的好贴
作者: 流星的美    时间: 2010-1-29 11:29

lz哭有虾米用咯,哭不能改变任何问题啊
作者: ycfbjx    时间: 2010-1-29 11:30

我是专业千斤顶,我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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