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杨丽娟事件之我见(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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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070313
时间:
2007-4-12 12:31
标题:
杨丽娟事件之我见(zt)
杨丽娟事件发展至今已快20天了,其间的情节跌宕起伏,丝毫不亚于一部好莱坞大片,但更象一出活闹剧,引发的社会舆论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在刺激大众的同时,也直接刺激着杨丽娟本人,导致事件发展没完没了了,杨丽娟及其家人走了极端之路,媒体及一些本可置身于外的人何尝不是走了极端。
我在这里呼吁,请媒体不要再报道杨丽娟事件了,也许正是你们媒体的煽风点火才导致了杨丽娟一家如此疯狂的行为,不管你们媒体的初衷是好还是坏,在舆论引导上媒体要有公德责任心。杨丽娟事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可能远大于事件本身。在这件事上,媒体也要思考媒体所扮演的是到底什么角色。
同时我也向杨臣刚等一些原本与此事无关的人呼吁,你们的行为是同情弱者还是自我炒作,我并不想在这里探讨个究竟,关键是你们行为对事件的发展起着怎样的作用,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是正面还是负面?我想绝大多数有思维能力的人都很清楚。面对这个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我认为我们更应该思考探索其本质及其深层的社会原因,而不应该通过行为来直接参与事件的发展。
在这件事上,其实是非曲直、谁对谁错是不言而喻的,没必要去争论,我们所要关心的应该是如何正确看待这种极端的社会现象,给世人一点警醒,如何避免这类极端的发生。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2 12:43
不对此事炒作。
作者:
gg070313
时间:
2007-4-12 16:21
炒作???
那是媒体的事
就是觉得挺有道理的
大家分享一下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2 16:50
这事根本不需要去关注去讨论,我感觉一点意思都没有,如果没有背后讨论的,记者怎么炒作都是扯淡,
作者:
赑屃
时间:
2007-4-13 13:53
看这一家子我就累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3 13:55
你就跟别跟着累了!
作者:
gg070313
时间:
2007-4-13 14:59
言论自由啊
不管怎么说
这件事也算前车之鉴
不要小看偶像的力量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3 14:59
偶像的力量根本不大,主要是影迷太痴迷了。
作者:
赑屃
时间:
2007-4-13 15:05
我自己也有喜欢的偶像
也有疯狂到让自己都不理解的时候
但是怎么也不会达到这种程度
毕竟疯狂不等于神经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3 15:11
疯狂是分程度的,神经也是分程度的。
作者:
gg070313
时间:
2007-4-13 16:14
标题:
回复 #9 赑屃 的帖子
足以证明
你还不是很崇拜你的偶像
其实这也算是一个社会问题了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3 16:46
我记的很久以前看过一本书,有一页是这样写的。
崇拜就是你给你所崇拜的人跪着。
作者:
赑屃
时间:
2007-4-13 16:49
错
崇拜就是我所崇拜的人给我的私人服务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3 16:51
你更逗,还私人服务哈!
作者:
gg070313
时间:
2007-4-13 16:54
标题:
回复 #13 赑屃 的帖子
有见地啊
比如杨丽娟就是想让刘德华给她当老公的
看来占有的欲望更强一点吧
作者:
赑屃
时间:
2007-4-1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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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要往正面层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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