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垂钓者触高压线身亡责任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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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龟
时间:
2010-2-7 14:53
标题:
垂钓者触高压线身亡责任谁负?
2008年夏天,王某与好友一起到水库钓鱼。王某在更换钓鱼位置时,不慎将长约4.5m的碳素鱼杆触及头部上方的10KV高压线,当即触电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家属遂以某村委会和某供电公司作为变电房的产权人和管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因王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25万余元。
作者:
厝内杀破狼
时间:
2010-2-7 14:53
电视上演过这种类型的案例,如果变电房的产权人和管理人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就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就应当承担责任。
作者:
tks1000
时间:
2010-2-7 14:54
设警示牌,应该是在特定的区域,不可能一路牵线,一路设。。。
如是荒郊野外,或不是在特定的区域。个人认为,上方的电线,高度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不必要承担责任。。。
作者:
350956409
时间:
2010-2-7 14:55
在法理上支持2楼。但现在是河蟹社会,所以一般会按1楼的说法判。
作者:
kaerdd
时间:
2010-2-7 14:55
不能以是否设警示牌为依据认定,关键看高压线设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线路所有人是不承担责任的。
作者:
ycfbjx
时间:
2010-2-7 14:56
由电力部门证明自己么没有过错
作者:
星☆雨
时间:
2010-2-7 14:57
只要供电部门能证明高压电线的高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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