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网络为情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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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m945
时间:
2007-4-15 02:22
标题:
网络为情自杀
一个女的为网络上的那个人自杀.!那个男的是否属于犯罪?如果是的话!该这样判刑?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15 10:30
如果两个人就凭网络联系,女方自杀,男方不负任何责任。
作者:
赑屃
时间:
2007-4-20 11:39
女的太傻
难得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4-20 15:24
小龟,这跟傻与不傻没关系,谁都爱惜生命,肯定有一定的事因。
作者:
赑屃
时间:
2007-4-21 11:03
在有原因也无非是网友
能发生什么可以这样处置自己的生命
作者:
gg070313
时间:
2007-4-26 17:52
别指望任何人对你的决定负责
只能自己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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