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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弟弟被黑恶势力团伙殴打致死,姐姐申冤被非法拘留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龟    时间: 2010-3-5 16:31     标题: 弟弟被黑恶势力团伙殴打致死,姐姐申冤被非法拘留

弟弟被黑恶势力团伙殴打致死,姐姐申冤被非法拘留又劳教,这就是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吗?


2003年9月23日清晨,杀人凶手董金华(又名魏金华)纠集黑恶势力团伙李兴龙、郭俊山、李希彬等十五六人,手持凶器,动持了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做生意的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西村的刘军利。刘军利的二哥刘军生听到消息后,和本村的路超一起去给上述黑恶势力送钱,却遭到他们持械殴打,路超头部当场被打成重型开放型颅脑损伤,颅骨塌陷成植物人而不治身亡。

受害人路超的母亲承受不了儿子死亡的事实而被气死。

当时,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因拖延出警和办案时间,使凶手逍遥法外而逃。受害人路超的姐姐路巧珍为给弟弟申冤,讨公道,将凶手早日抓拿归案,多年来逐级向市、省公、检、法反映。丛台区公安分局,才于2007年5月抓捕了杀人凶手董金华,李兴龙等四人,郭俊山、李希彬等十几人仍然在逃。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有可能被处无期以上的刑罚。而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基层法院无权判无期以上的刑罚),对于这样一个合理合法的要求,受害人家属没能得到满足,为此,侦查终结后,受害人路超的姐姐路巧珍向市公、检、法提出请求,此案应当由中级法院审理。

但是,邯郸市检法两家根本无视法律规定,到现在为此,此案仍由丛台区法院管辖,当时,为抢救受害人其家属就花了四十多万元的医疗费,但是,董金华、李兴龙明确表示拒绝赔偿。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路巧珍跑遍了邯郸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员会。但是,此案纹丝不动的仍在丛台区法院管着。没有办法,路巧珍只好逐级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却遭到当地——马头生态工业城公安分局郭军旗(局长)的四次非法拘留和劳教,经路巧珍行政复议后,被撤消了拘留决议,并赔偿了拘留的经济损失。可是在2008年因路巧珍的儿子准备当年结婚典礼,一直在家用人装修房子(没有出去),7月29日因路巧珍胳膊疼,到邯山区政府院内东侧郑大夫骨科门诊看病时。马头生态工业城公安分局郭军旗派人开着汽车,找到路巧珍说帮助她解决问题,将其骗回家,对其进行打击报复非法将其劳教一年,造成其儿子一年后才结婚典礼。

请问:路巧珍为弟弟伸冤告的是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和检察院,没有违反任何向法律法规,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村名去遭到马头生态工业城公安分局郭军旗的非法拘留和劳教,其法律何在:正义何在:

在此,恳请尊敬的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帮助,恳请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日发追究这些官官相护,知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还法律公正!对非法劳教路巧珍 进行依法赔偿,要求凶手依法进行民事赔偿。

以上是一个受害人的姐姐血泪控诉。我们相信,人间自有公正。

控诉人:路巧珍
身份证号:130402195611152748
联系电话:15512756961 13111321677
作者: 家穷人丑    时间: 2010-3-5 16:32

此案,收录备案待查。请保留此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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