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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同意,女性就可以出卖肉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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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穷人丑
时间:
2010-3-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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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同意,女性就可以出卖肉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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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同意,女性就可以出卖肉体了?
文/vale99
据凤凰网站援引《东南快报》内容说,为了性交易合法化,台湾研拟“性交易管理法”草案,只要配偶同意,就可以从事性服务工作了。
性交易是否真正合法化,这在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尽管有一些国家,对于性交易是持合法化的看法,并且在实际中予以放绿灯了。但是在更多的国家里,对于性交易合法化,仍然持反对意见。
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性交易是存在的,无论是明的还是暗的性交易,都是有的,在哪个国家和地区都不例外。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发达,性交易更是普遍。然而,性交易,这是法律禁止的,也是不道德的。
不管是不是合理的,还是非法的,我们都不得不承认,性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经济发展的水平,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尤其是在商品经济社会当中,肉体,可以 当作商品来交易,成为极大的可能性,甚至连灵魂都可以拿来做交易的筹码了,那么肉体,还有啥不可以当作交易筹码的了?!
前阶段,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所曝光的同嫩模过于密切的交往,招徕应召女郎上床和别墅狂欢等等其风流韵事,无不在背后存在着交易的事实;再有著名球星伍兹同高级应召女郎的交往,无不使用了金钱等等。性,可以拿来做交易,只要你付得起价钱。
当我们的台湾省为了让性工作者合法化,拟走出的第一步时,是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性交易才可以算是合法化了。这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只要配偶同意 了,另一半就必须去出卖肉体了,无论是否同意,这就让女性身体成为摇钱树了;二是女性的身体是自己的,自己想去出卖肉体,别人无权干涉,因为身体是我自己 的,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任何人无权干涉,这又牵涉到了女权问题。
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事实上,是很难解答的。因此,草拟的方案已经推出,就遭到很多人的反对,看来,如果使性工作者合法化,这样的草案显然不行。
现代都讲究男女平等,既然男女平等了,那么假设想使性工作者合法化的话,那么就情真正尊重性工作者,保障他们的权利和要求。在第一个问题当中,要涉及到 强迫卖淫的可能性,比如有的女性们不愿意去出卖身体,而她的男人非要强迫她接客,这样就非常不对了,将女性的身体当成摇钱树,这就更是歧视女性的作法了, 更是男女不平等了;在第二个问题中,一味放大女权,必然会侵犯到家庭的和睦和长期关系,既然婚后的女性们可以自作主张出卖肉体了,那么是不是不尊重男方 了,不尊重婚姻了,这必然会引起诸多社会问题。
再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一旦性工作合法化了,性病必然就会多了,这也是很可怕的;而 且性工作者多了,人们就对笑贫不笑娼更有感受了,那么当一个社会中的许多人,都无视贞操,都无视羞耻心之后了,人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越来越紧张,人情世 故也会越来越冷淡了,且不说性工作者多了,会破坏家庭和婚姻,就单说这些,已经变得很可怕了。
作者:
茶丸星
时间:
2010-3-18 15:04
配偶同意,女性就可以出卖肉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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