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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交警遮阳伞被城管指违规发布广告 被迫拆除 [打印本页]

作者: 厝内杀破狼    时间: 2010-3-19 11:53     标题: 深圳交警遮阳伞被城管指违规发布广告 被迫拆除

深圳街头太阳伞引来该市交警部门与城管部门之间的一场风波。来自企业赞助,为深圳街头的交警协管员、劝导员遮风挡雨的专用遮阳伞,被城管局指未经审批发布户外广告,面临拆除窘境。一自称交警协管员的网友在网络问政页面发帖诉苦,引起网友关注。

昨天,赞助太阳伞的动感蓝天教育机构又有3门电话被城管“封杀”,负责太阳伞运营的亚洲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亚洲时代”)执行董事赵大海坦言,顶不住了,被迫收伞。昨天下午,从罗湖到福田再到南山,各路口交警专用太阳伞逐一被收回。部分协管员拒绝收伞,他们期盼政府部门之间能加强沟通,解决手续问题,还伞于民。

6门电话停了5门

截至昨天,所有参与太阳伞赞助的企业中,动感蓝天教育机构与金海马家具两家的电话被城管局暂停。动感蓝天的吴先生说,3月3日开学,学校6门电话有2门电话不通,最后查到被城管屏蔽了,深圳市城管局执法监察支队让他们找亚洲时代。昨天,他们发现又有3门电话不通,只剩1门能拨出去。“正好是咨询、报名的高峰时段,太郁闷了。”吴先生说。

去年12月,动感蓝天与亚洲时代商定赞助200把太阳伞,除每把120余元的成本外,还要付出维护费用。吴先生称,单位与交警部门素不相识,只是想献下爱心。动感蓝天要求亚洲时代尽快想办法恢复电话畅通,不想惹那么多麻烦,并表示如何继续太阳伞的合约尚无法确定。

负责太阳伞运营的“亚洲时代”执行董事赵大海承认,上周中至今承受了来自赞助企业的巨大压力,反复沟通之下,与城管局达成协议,自己立即撤下所有太阳伞,城管局尽快解除电话屏蔽。

一学校拒绝收伞

昨天下午,交警协管人员兵分数路从罗湖区开始收伞。傍晚6时左右,身穿协管制服的冯焕章与同事驾货车抵达深南大道上步中路口、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外。李勇和另一位同事负责门外人行道口执勤,早晚各站5个小时;傍晚并非李勇的当班时间,他还是骑单车来到执勤点,看一眼太阳伞的情况。

“拆了以后让我们怎么站呢?”李勇指指身后老干部活动中心薄薄一层屋檐,“站在这个下边?不可能。我们平时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暴晒,都要在这边站岗,小雨、大雨都一样,只有暴雨才能离开,以后要是再下雨,我可不敢站,否则生了病谁养家?”

收伞的工作人员边将太阳伞从伞墩中拔出,边向李勇打招呼,“不好意思啊兄弟”。李勇无奈一笑。他认为,太阳伞对协管员、劝导员的作用无可替代,眼下伞收回了,期待交警部门能尽快与城管局沟通,将不足的手续补办齐全,“政府部门之间出了问题,受罪的还是我们这些基层的人呐。”

载上太阳伞,货车行进至振中路上的百花小学,两把太阳伞站在校门内。保安将冯焕章带到操场,学校熊校长正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听到伞要收回的消息有些错愕,“这两把伞是我们花了好大工夫才争取到学校里来的,上学、放学的时候,接送孩子的车那么多,还有教职工的车,都要靠协管员疏导,没有这把伞,下雨天怎么办?你们不要拆了,城管要拆的话让他们来找我,我来应付。”

冯焕章与同事只得离去,他们表示,下午在罗湖区收太阳伞时,也碰到不少协管员、劝导员护住这上班倚靠的工具,拒绝拆除。

城管举措于法有据?

针对太阳伞风波,一位熟悉行政事务的法律界人士向记者分析了其中的法律问题。

“我查阅了深圳有关户外广告方面的管理规定,确实没有提到太阳伞这一载体的使用,但法律不可能穷尽形式,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有了对广告牌、建筑物、立柱类等物体的规范,从法律精神的本意看,太阳伞虽然是新兴的媒介载体,但只是式样不同,一样应该纳入到相似的管理中来。交警部门给城管局发去函件,承诺会按照城管局要求,责成实施单位按相关程序向城管局正式申报,事实上,交警部门也认识到了这其中的问题。”

他认为,整个设置太阳伞的程序都不正确,既然事涉户外广告,根据相关规定,至少要先去城管和工商部门进行报批,这两步都没有做,城管完全有充分理由予以处罚,“严格来讲,城管甚至可以对交警部门加以处罚。”

对于赞助企业电话被停,其称于法有据,“根据广告法相关原则,交警部门是广告发布者,赞助企业是广告主,也是受益方,都要受到法规的管理,城管的手段没有问题。”

昨天,记者就执法手段采访深圳市城管局的时候,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两局之间并无矛盾、冲突,一直在平稳沟通,执法皆合法合理。
作者: 沉醉夕阳下    时间: 2010-3-19 11:54

犯贱的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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