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性特权无论是美国独立宣言,还是法国人权宣言在文字上都有意无意地表现出无视妇女的权利,结果所提倡的“人权”实际上仅限于男人的权利,也就是男性特权。例如,美国独立宣言所使用的语言中,所谓人权的“人”表现为“男人”(man)或“男人们”(men)。同样,在法国人权宣言中,“人”也是指“男人”(homme),而公民权中的“公民”也仅限于“男性公民(citoyen)。1791年法国宪法,又进一步从法律上将公民概念男性化。正是由于对法国人权宣言无视妇女权利的不满反应,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著名女权活动家奥兰普。德。古日(01ympe de Gouges)女士,在1791年9月发表了《妇女和女公民权宣言》。
3.少数白人的特权美国宪法之所以没有明示规定平等原则,主要理由就是因为存在着奴隶制度。美国宪法虽然没有公开使用“奴隶”一词,但仍确认了奴隶制的合法性(第1条9款、第4条2款)。1857年联邦最高法院在“斯考特案”(Dred Scott V.Sandford)(60 u.s (19 How) 393.)的判决使得奴隶制进一步得到美国的宪法保障。
早在1835年,法国人托克维尔就说过,在美国,排斥黑人的偏见仿佛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强,日常生活中的不平等原则也随着法律废除不平等反而加强。这个答案很容易找到。这是因为废除蓄奴制是出于白人的利益,而非出于黑人的利益〔2〕。不幸的是,美国后来的历史被托克维尔言中了。内战以后虽然通过宪法第13条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但是,美国黑人却面临着长期被歧视和被隔离的历史。1896年联邦最高法院在“普莱塞诉弗格森案”(Plessey V.Ferguson)(163 U.S. 53)中认为,只要提供的公共设施是同等的,实行种族隔离并不违反保护原则,从而确立了“隔离但同等”的原则。这样,种族隔离制度得到了宪法上的保障。
排华法案问题 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排华法(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规定熟练和非熟练的中国劳工10年内不得再进入美国,已在美国居住的中国人无权申请加入美国国籍。1888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1882年排华法案的补充条款,禁止中国人再次来美,即使是暂时离开美国的也不例外。1892年又将排华法案延长10年,1904年,美国通过另一立法,无限期延长所有现存排华法案,并适用于美国的所有岛屿。〔4〕
在西方,“权利”(right)是指道德上的正义或法律请求概念(morally just or lawful claim)。但在中国历史上,“权利”是指“权势及货财”〔32〕。因此,夏勇博士认为中国古代虽然有相当发达的人道思想,但却没有出现人权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因为缺乏法学上的权利概念〔33〕。不过,中国古代的人道思想主要是建立在人有差等的基础之上的。即使在中国较早存在法律上的权利概念,也未必能较早地出现人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