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被”字最红,贪官也热捧
[打印本页]
作者:
灯笼芯
时间:
2010-4-6 11:49
标题:
“被”字最红,贪官也热捧
“被”字最红,贪官也热捧
“汉语盘点2009”年度字词网络征集活动6日落下帷幕,“被”“民生”“浮”“金融危机”分列年度国内字、国内词、国际字、国际词第一。
一个热点字---被,折射出许多草根们的无奈。很多的事情,草根不明就里,糊里糊涂的就--被蒙蔽了。很多的事情,被迫去做,许多的事情,还会荒唐的被拔高。草根还会被雷,雷得外焦里嫩。
“被就业”,“被捐款”,“被加薪”,“被幸福”,“被增长”。。。独立的一个被字,反映出大家的心声,透出种种失去发言权的无可奈何。毕竟是草根,弱势群体,见惯不怪啊。无权无势的人们那个人不“被”几回呢?
可是,这样的“被”也会发生在那些高居官位的老爷们的身上,真实咄咄怪事。他们最爱说的就是----被受贿。贪官们站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竭力否认受贿,认为是---“被受贿”。显得很无辜的,很委屈。。。
根据检察机关控诉,2001年至2007年,文强先后七次收受香港上市企业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维才所送的人民币5万元、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2.7694万元)和6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59.08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46.8514万元。文强说,其与曾维才是认识十几年的好友关系,其在收受曾钱财后并未利用自己的职权为曾牟利。
法庭上,文强一再强调自己的灰色收入计算少了,“被受贿了”。
很多的贪官都是如此,站在了法庭上,面对脏手捞取的不义之财的巨大数额时候,不约而同会说,那不是自己受贿,不是索贿,是人家原因送的。哥们之间关系好,朋友之间来来往往,送钱送物都是因为好朋友。
精明的商人是朋友,下级的官员是朋友,狐媚的情人那自然不用说,大家都喜欢你?你咋就那么人才呢?你咋就那么招人喜欢呢?一个个大腹便便,脑满肠肥,酒囊饭袋之徒,有什么值得人家喜欢的?
文强案的检察官说,正是身居高位,有着权利,才会有人送钱送财,看中的就是手中的权利。无他。
领导干部的确不容易,白天要“为人民服务”,穿梭于各种应酬场合,四处提防求办事走关系的,晚上还要应付“糟糠之妻”、伺候“编外情妇”。更要命的是“开销太大”(安徽贪官董苏皖语),经常捉襟见肘,也难怪领导们舔着脸四处“借钱”(广东贪官邱伙胜语)。手握权力,被情妇整得如此狼狈,领导真是受委屈了。
增城市委副书记邱伙胜含泪受贿,看看,官员都“被”成啥样了,可怜兮兮的。这样的眼泪能打动谁?
然而,“受贿罪”可不管你是否“含泪受贿”、“被迫受贿”。贪官的“被”不过是托词,为自己开脱的辩词。贪官热捧“被”字,改变不了贪婪的铁证,免除不了惩罚。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