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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纲五常具有合理性 [打印本页]

作者: 密西西比河    时间: 2010-4-7 10:05     标题: 三纲五常具有合理性

三纲五常具有合理性

有一种很偏激的观点认为,改革就必须完全否定过去、否定历史,包括传统文化、习俗、传统思想观点一概都要彻底否定抛弃。在这种观点和行为导向之下,我国的传统文化、传统思想观念已经受到了严重摧残,有些正处在消弭状态。这种毁传统心态酿造的结果已经让人十分可惜和痛心。其中,完全否定和抛弃“三纲五常”便是一例。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规范人们思想、维护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思想武器。“三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便予以联用。

三纲五常,为封建社会的秩序稳定起着支撑作用,其合理性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它成为中国封建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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