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牛逼标语再现街头,让你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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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ruolww
时间:
2007-6-5 16:02
标题:
牛逼标语再现街头,让你深有感触!
长沙的标语也算是闻名于世,去年在打击二抢一盗运动中《飞车抢夺拒捕,当场击毙》的标语曾引起了全国网民的热议。前段时间,我在黄兴广场拍到一幅《一人作贼,一家蒙羞。一次行抢,一生戴罪》的标语。我疑惑了,做贼或行抢,是犯罪分子的个人犯罪行为,与他家人何干?莫非长沙又出台了“连坐法“?如果某人一时糊涂,行了一次抢,受到法律制裁后,政府就再也不给他一条出路?就让他一次行抢,终身戴罪?终生为盗?
飞车抢夺拒捕,当场击毙
最近数月好像是为了迎接什么会议,长沙又开展了一场“交通治理大行动”。为防止摩托车冲关逃罚,交警荷枪拦车扣车。满大街充满暴力语言的标语,使驾驶员们仿佛置身于一种恐怖的社会之中,通过数月交警对摩托车的拦截查证、扣车罚款,长沙街头摩托车已几乎绝迹。随处可见的摩托车禁行牌,使摩托车早无生存空间。大量的摩托车主已换乘速度与摩托车相似的“电动车”,只是行驶的路线由机动车道转入非机动车道而矣。少数收入尚可的摩托车主也购置了小汽车。每天难以抓获摩托车的交警,将目标转向了汽车,但治理暂处“强势地位”的轿车主可能更难调理,所以,只好用充满暴力语言的标语辅助交警执法。我随手拍摄了几张交警悬挂的标语照片,《阻碍执法,一律拘留》
摄于长沙街头
《超速50%以上,罚款2000元,吊扣驾驶证》《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罚款20元》……,有记者在长沙晚报北街拍摄了一块“限速5公里”的限速牌,一旦按照这个限速来“严格执罚”,恐怕任何一辆机动车都难以避免《超速50%以上,罚款2000元,吊扣驾驶证》的命运。
长沙市晚报北街,大同第二小学附近限速5公里的警示牌记者伍霞摄
5月长沙街景
记者在报道中写到:“在湖南长沙,竟有一条街道上的限速牌上标注着“限速5公里”。附近市民纷纷对这个限速牌的合理性和实际作用提出质疑,因为在他们看来,对机动车辆如此低的限速实在不可思议,毕竟“人走路不小心都会超速”!”(5月29日《三湘都市报》)
5月17日新京报报道:“记者在湖南郴州境内的郴资桂高等级公路(设计时速80公里)上看到,一段不到30公里的道路上,交通执法部门设立的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有的地段甚至限速20公里,导致过往司机无所适从。而这条路上的几个交警执法大队,不定期、不定点地上路检测,只要过往司机超过限速标志牌设定的标准,就要被罚款。甚至发生过同一辆车在1个小时内受到3个交警大队超速罚款的情况。”
设置“车辆限速标志”和“道路通行标志”的目的本应是保障各类车辆有序通行。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而如今交警随意设置的“限速标志”和“摩托车禁行标志”却成为了地方政府和交警保证罚款最大化的工具。这使我们看到,执法的目的不再是保证畅通和打击违法,而是想着法子人为设置“陷阱”制造违章行为再罚款创收。如此执法“捞钱”的行为,实在是法治之耻。
混乱的交通,拥堵的马路,乱挤乱插的轿车,野蛮的公交车,鸣着警笛一路狂奔的警车,随意停放的汽车,是长沙道路情况的真实写照。按说,通过数年的城市扩建和道路拓展,拥有200万人口的长沙,人均占有道路面积应名列全国各大中城市前茅,到过长沙的人都知道,贯通东西的五一大道宽广笔直,横穿南北的芙蓉大道、沿江大道、潇湘大道宽广绵长。再加上数条环城线和数不清的城市主次干道路路相连,长沙的道路建设一直是政府官员的骄傲!为建成“200万人口的国际大都市”,官府可算是花光了血本,按说长沙的道路通行能力应早已进入国际先进水平。唉,车堵人挤的道路确实令官员们头痛。
无法突围,长沙芙蓉路堵车现场
警车改走行人道,违法不违法?长沙芙蓉路堵车现场
这也难怪,作为湖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长沙,官府林立,官员众多,百姓收入虽不高,经济发展水平更赶不上广东、上海、北京和沿海等发达城市。但作为湖湘文化却赫赫有名。“超女、猛男”令电视湘军闻名遐迩,桑拿按摩、酒楼饮食、洗脚三陪刺激了享乐经济的飞速发展。酒巴文化、歌厅文化使长沙莺歌燕舞,歌舞升平。疯狂的享乐带动疯涨的物价,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最低生活保障220元,但闻名全国的鱼米之乡的猪肉价格却高达11元一市斤。虽有众多的下岗工人、城市贫民、进城民工在为家人的衣食学费辛苦劳碌,以步代车。但日益增长的豪华轿车使长沙街头仿佛成为了一个万国车展。满街的轿车却常使宽阔的道路拥挤不堪,以至官怒民怨。
为息官怒,地方政府取缔了百姓谋生的板车、三轮车,禁限了工薪阶层的代步工具摩托车。为有权有钱的权贵阶层的轿车腾出了部分道路。谁知百姓的出行需要引发了低档轿车的大量增加。宽广的大道却是阻塞依然。
各级地方政府欺贫爱富政策的结果,是使官场奢侈之风盛行,大量国币公帑化作了官员的杯中美酒、车尾青烟和官员的豪宅大楼。欺贫爱富使民众与官员离心离德,也为官员与商人的权钱交易培育了温床。官场斗富引导民间消费走向,使大量刚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工薪阶层超越实际消费能力进入“负翁”的行列,“欺贫爱富政策”培育了大量的房奴、车奴。超前消费使“伪富人”实际生活品质大幅下降。就业路短,物价日涨,由超前消费带来的虚假繁荣的泡沫更使穷人的生活雪上加霜。奢侈之风也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分配日趋紧张。所以学费高昂、房价飞涨、如今,拥挤不堪的交通又使官员发愁,百姓心伤。
6月1日有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5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万多起,造成6000多人死亡、近3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0.8亿元。根据交通事故统计分析,企事业单位用车和党政机关用车事故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6%和21.2%。在事故总量有所减少的基础上,公车事故却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由此说明,公车违章的确是交通混乱的祸源。另据权威部门统计,每辆公车有1/3时间办公事、1/3时间官员办私事、1/3时间司机办私事。每辆公车每天的平均行驶里程是私家车的4倍。私家车主都是靠自己的血汗钱买汽油,如果没事,他不会在大街上闲逛。但公车正好相反,没人想着节约油钱。从这些方面看,治理交通堵塞和车辆违章应先从公车开刀。
但禁行标志无一不是针对普通百姓选择的车种。谁见过专门针对大排量豪华轿车设置的禁限标志?混乱的“限速标志”一般都设置于百姓车辆出入较多的路段。遭受处罚的绝大部分都是百姓的车辆。普通老百姓才是地方政府和执法交警的摇钱树。为政府贡献罚款收入的重任只能由百姓承担。滥用职权的禁限标志和高额罚款容易引起受罚者的指责,营造恐怖气氛的标语的确可能限制受罚者的不满。有经验的交警和市民都知道,有特权的公车和富人的车辆一般都拥有特殊的号牌,加之他们的活动能力较大,总能摆平各种违章处罚。所以充满语言暴力的标语只能针对普通无权无势的驾驶员,但任何法律权利的赋予和法律义务的设定,都不能只是立法或执法机关的主观任意,权利和义务内容本身还必须具备公平合理性,缺乏合理性特别是公民不可能履行之义务,都不应成为执法标准。否则,不仅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还会严重损害法律本身的权威和尊严,以及立法或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标语并不能掩盖制度缺失或制度执行失范导致的百姓不满情绪。执法部门利用手中权力设置罚款陷阱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受到利益驱使的“权力抢劫”行为,也是典型的制度执行失范。它造成了执法行为的大量错位、越位和缺位。一个公民应当担负何种责任,是要由法律赋予的,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能将任何法律之外的责任强加在公民头上。所以,诸如《阻碍执法,一律拘留》的标语,更应改为《阻碍执法,依法拘留》。但我更愿意看到多一点温馨提示,少一些充满语言暴力的标语,因为标语并非执法的依据。
长沙交警配冲锋枪
铁马屠宰场中待宰的"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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